深入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设美丽乡村
近年以来,为全面提升农村生态环境,我局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推动农村“垃圾革命”为重点,狠抓设施建设、日常清扫、点位整治等工作任务落实,强化监督指导,着力营造美丽宜居的乡村生活环境。
一、强化设施建设,持续完善体制机制。从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我市已基本形成“户分类、村组收集、乡镇转运、县(区)处理”的垃圾收运处理模式,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日趋完善,布局科学合理。目前,全市共建成焚烧发电厂1座,正常运转垃圾填埋场9座,收集转运站418座,压缩转运站16座,村组垃圾收集点4000余个,配备垃圾收集箱(仓)1.1万个,垃圾收集桶14.2万个。
二、强化监督检查,持续清理垃圾点位。市、县(区)、乡(镇)政府通过日常巡查检查与省住建厅无人机航拍排查相结合,全面开展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清理排查整治工作。2024年第一、二季度累计发现并清理垃圾点位5015处,整改绩效评价反馈问题6项,清理问题较明显区域75处。基本实现了视野内无垃圾,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三、强化日常保洁,持续巩固治理成效。按照中央和省市的有关要求,以“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为抓手,常态化开展乡村日常清扫保洁工作,每个自然村配备1-2名保洁人员,制定管理制度与考评机制,强化业务培训与监督管理,确保保洁人员按时上岗、及时清扫。目前,全市共聘用村庄保洁人员1.64万人,配备收运保洁车4000余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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