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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检查 全力做好灾后农房安全保障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7-26 15:19:16 浏览次数:0 次 【字体:

入汛以来,受连续强降雨影响,我市部分县区农村住房受灾严重,影响农村群众居住安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住建局就做好灾后农房安全保障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抓紧开展损毁农房调查核实和安全鉴定工作。各县(区)住建部门要主动作为、统筹安排、压实责任,全面开展损毁农房调查核实和安全鉴定工作,做到未经鉴定或经评鉴定为不安全的房屋坚决不住人。根据汛情变化情况,当房屋具备入户条件时,立即组织专业技术力量按照《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对经过雨水浸泡或冲刷的房屋开展逐村逐户核实排查,坚决做到“排查鉴定不漏一户”。按照农户类型和房屋安全等级,建立核查鉴定台账,“一户一策”制定解决农户住房安全措施。

二、切实保障农户住房安全。各县(区)住建部门要加强与应急管理、民政、财政等部门的协同配合,有序开展受灾贫困农户的过渡安置和住房恢复重建工作。要及时妥善安置因灾导致房屋冲毁或倒塌不能居住的群众,灵活采用建设活动板房、租住借住集体公房或闲置农房等多种方式,切实保障受灾农户生命财产安全。对因灾灭失或鉴定为C类和D类的住房,要采取有效管控措施,严禁人员出入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并及时纳入地方灾后恢复重建规划,通过多种方式保障受灾贫困农户住房安全,做好建设过程质量安全管理。

    三、统筹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要统筹用好中省下达的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持续关注洪涝等地质灾害对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的影响,及时查漏补缺,妥善解决包括已实施危房改造后因灾返危等各类低农村收入群体住房安全问题。对于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农村易返贫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等6类重点对象住房,统筹纳入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