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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庆阳市城市老旧住宅小区电梯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6-20 00:00:00 浏览次数:200 次 【字体:

       

庆政办发〔2018〕62号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庆阳市城市老旧住宅小区电梯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中、省驻庆有关单位:
《庆阳市城市老旧住宅小区电梯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1日



庆阳市城市老旧住宅小区电梯改造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50号)《甘肃省住建厅关于在城市老旧住宅小区电梯改造工作中做好便民服务的通知》(甘建设〔2018〕206号)要求,进一步完善居住功能、改善居住环境、提高居住品质,更好地满足广大市民群众的居住需求,市政府决定开展城市老旧住宅小区电梯改造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和实施范围
2018年启动城市老旧住宅小区增设电梯工作,计划加装电梯20部,实施范围为西峰城区范围内具有合法房屋权属证明,且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或拆除计划的既有多层(四层及四层以上)住宅楼,各县后续实施。
二、组织实施
(一)申请类别
1. 自行申请。以小区为单位申请增设电梯的,申请人为该小区业主委员会;以幢或单元为单位申请增设电梯的,申请人为该幢或单元业主。
2. 委托申请。申请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原房地产开发企业、房改房原售房单位、电梯安装企业等代理实施。申请人委托代理方实施的,应当签订授权委托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申请条件
1. 完成征求意见。同意增设电梯的业主应达到本楼或本单元人数的2/3和建筑面积占本楼或本单元2/3及以上,业主填写完成《城市老旧小区多层住宅增设电梯业主意见征求表》。加装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
2. 形成初步方案。初步方案包括:增设电梯设计方案、工程费用筹集方案、电梯运行维修费用分担方案(或增加物业费标准的方案)、电梯运行维护保养委托方案等内容,填写完成《城市老旧小区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初步方案》。
3. 签订改造协议。业主填写完成《城市老旧小区多层住宅增设电梯项目协议书》。
(三)实施程序
1. 提交申请。符合增设电梯条件的实施主体向住宅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城市老旧小区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申请表》、《城市老旧小区多层住宅增设电梯业主意见征求表》、《城市老旧小区多层住宅增设电梯项目协议书》。
2. 现场踏勘。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规划、房管等相关部门进行现场踏勘,提出是否具备加装电梯的初步意见。对于加装电梯部分超出该幢(小区)建设用地红线范围的,要求申请人应取得相关土地使用权人的书面意见。
3. 专项设计。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应当委托原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进行专项设计,非原设计单位的,应优先选择市内设计企业,便于施工图审查。专项设计方案应当符合建筑间距、日照、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环保和电梯等相关规范标准规范的要求。工程设计方案应征得因增设电梯后受到采光、通风和噪声直接影响的本单元业主的同意。沿街建筑加装电梯应当符合退红线及城市景观要求。
4. 联合审查。申请人将《城市老旧小区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初步方案》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规划、房管、国土、消防、城管执法、质监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查,签署审查意见。联合审查通过后,应将审查意见及设计方案(含总平面、立面、效果图)在小区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不少于15天。
5. 规划许可。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规划设计方案经部门联审通过且在公示期间无异议的,项目所在地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在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报要件简化为3项:关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申请报告(申请表);对于加装电梯部分超出该幢(小区)建设用地红线范围的,申请人应取得相关土地使用权人的书面意见;部门联审通过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设计方案。公示期内有异议的,暂停办理规划许可,业主需重新进行协商。已预留了电梯井的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不需办理规划和建设审批手续,直接办理电梯安装手续。
6. 施工图审查。设计单位根据联合审查意见修改完善设计文件后,提交审图机构(庆阳市建筑设计院)进行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图报审材料简化为3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符合设计深度要求的全套施工图纸及完整结构计算书等设计文本;工程勘察报告。施工图审查机构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市住建局应在审查数据上报的当日办结备案。
7. 施工许可。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30万元以上的,需要办理施工许可。增设电梯工程办理施工许可证申报要件简化为5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合同与监理合同方案、质量监督及安全备案手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施工许可手续。电梯安装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开工前向质量监督部门申请办理施工告知备案,质监部门应在当日办理备案手续,安装过程中,向庆阳市特种设备检验所申请电梯安装监督检验。
8. 竣工验收。电梯正式投入使用前,业主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在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组织验收时,要对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全等方面做出评价,形成竣工验收意见。参与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要协商提出解决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9. 使用登记。申请人或代理人应当落实电梯使用管理者,由电梯使用管理者与具有相应资质的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签订维保合同,并在电梯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
10. 领取住房公积金。增设电梯的业主,可向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增设电梯个人分摊的费用。增设电梯工程竣工验收后,业主凭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及公积金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备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度不得超过增设电梯费用扣除政府补贴后的个人分摊金额。
11. 使用专项维修基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单位、银行、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等,应当按照方便快捷、公开透明、受益人和负担人相一致的原则,支持业主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增设电梯,凭电梯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及相关资料,提取电梯费用分摊人部分或者全部专项维修资金。
三、时间安排
1. 西峰区政府、街道、社区、业主委员会做好动员宣传工作,统计有增设意愿的住宅及单元数量。(2018年6月底前完成)
2. 电梯改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助业主做好协议签订工作,遴选出具备实施条件的住宅及单元数量。(2018年7月底前完成)
3. 电梯改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助业主做好加装电梯的设计,并给予技术指导,完成联合审批工作。(2018年8月中旬前完成)
4. 我市城市老旧住宅小区电梯改造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指导业主做好工程实施、竣工验收、使用登记等工作。(2018年11月底前完成增设电梯的年度任务)
5. 电梯改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助业主做好财政补助的领取工作。(2018年12月15日前完成)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全市城市老旧住宅小区电梯改造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住建、财政、国土、消防、质监、民政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协调、指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负责日常协调和督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局、市财政局负责人共同兼任。
2. 财政扶持。采用财政奖补的方式予以扶持。每部电梯省级财政补助10万元,市级财政补助不少于10万元,专项用于补贴加装电梯建设安装成本。对已预留电梯井加装电梯的,每部电梯财政补助电梯设备及安装费用的40%,且不超过10万元,省级和市级财政各分担50%。住宅楼或单元为单一产权的,增设电梯费用财政不予补助。
3. 明确政策。允许增设电梯的业主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付个人承担的费用。鼓励既有多层住宅原建设单位或房屋开发企业出资增设电梯。在原有小区用地范围内增设电梯的,增设电梯后新增面积为单元全体业主共有,不予按房屋办理不动产登记,容积率增加部分不再征收地价款,免于补缴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其他省级立项的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4. 优化服务。规划、建设、房管、国土、消防、城管执法、质监等相关部门应根据职能分工,按照简化、便民、高效的原则,优化办理流程,简化办事手续,切实做好增设电梯工作的指导和服务。街道和社区组织要积极做好居民的政策宣传和协调工作。原房屋开发企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对既有多层住宅的增设电梯工作应予以协助、支持。增设电梯涉及污水、雨水及供水、供电、管道煤气、通信设施移位的,各产权人应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建筑设计单位、电梯生产安装企业应做好增设电梯的技术服务工作,鼓励提前介入,针对不同小区不同类型的住宅提供经济可行的不同增设方案,供业主参考。
5. 组织调解。业主对增设电梯有异议自行协商达不成协议的,小区所在街道办、社区居委会应当应业主的请求,依照法定职权与程序,组织调解,促使相关业主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业主之间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  
附件:1. 城市老旧小区多层住宅增设电梯业主意见征求表
2. 城市老旧小区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初步方案
3. 城市老旧小区多层住宅增设电梯项目协议书
4. 城市老旧小区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申请表


















附件1
城市老旧小区多层住宅增设电梯业主意见征求表

致 楼 单元 业主:
根据省、市关于推进城市老旧小区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实施方案和相关支持政策,经本单元部分业主讨论,拟申请加装住宅电梯,现征求本单元全体业主意见。为得到您的支持和配合,现将业主意见征求表送给您,请您认真填写,并于 年 月 日前反馈意见。

楼层房号业主姓名
(产权人)
建筑面积(m2是否同意加装电梯本人签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注意:
1. 填表人在是否同意加装电梯一栏填“同意”或“不同意”,放弃填写的视为同意。
2. 本人签名栏一定需业主本人签字,若特殊原因业主本人不方便填写的,可由业主委托其他人代填,但需出具业主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3. 对于实际拥有住房,暂未取得房产证或未过户的业主,若房屋建设手续合法,可凭有效购房合同及原产权人的说明等有效证明,由实际拥有人签字。
4. 填“不同意”的,请写明不同意的原因。
征求意见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多谢配合!

年 月 日
附件2
城市老旧小区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初步方案
项目名称:
一、增设电梯初步方案
1. 小区或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建筑、结构、楼层、面积、建筑年代等相关内容)



2. 初步设计方案
(建筑、结构设计、供电等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能否满足增设电梯的可行性分析、电梯选型等相关内容及图纸)




二、资金筹措方案
1. 增设电梯工程费用筹集方案(含勘察设计、土建、电梯和安装等费用)
本工程建设资金采取多渠道筹措方式,经初步测算,总费用约
万元,首先不考虑政府财政补贴的前提下,所在楼栋(单元)业主需自筹资金共 万元。
业主自筹费用分摊到户的计算规则为:以整个项目总资金为100%为基准,二楼 %、三楼 %、四楼 %、五楼 %、六楼 %。(自行协商确定比例或按省政府实施方案推荐的分摊比例确定,楼层超过六层的类推确定。不参与出资的,由所有出资的业主平摊)


楼 层户 数每户分摊费用(元)合 计(元)























总 计



2. 电梯运行维护费用分担方案(电费、电梯保养、修理和日常保洁管理费用等)
日常运行费用初步测算为 元/年,全部由所在楼栋增设电梯业主承担。费用是由增设电梯业主按比例分摊自行收取支付或增加物业费由物业收取(选择其一)。
(1)增设电梯业主按比例分摊到户的计算规则为:以整个费用总资金100%为基准,二楼 、三楼 、四楼 、五楼 、六楼 。(超过六层的类推确定,不参与出资的由所有出资的业主平摊)
具体每户应承担费用:

楼 层户 数每户分摊费用(元)合 计(元)























总 计


(2)增加物业收费标准的,经与物业公司协商由物业公司负责电梯运行期的维护管理。增加物业收费的标准参考业主分摊费用的作法,每户每月增加收费标准为:

楼 层户 数每户每月收取费用(元)合 计(元)



















总 计


增设电梯全体业主意见及签名:

楼 层房 号业主姓名对资金筹措方案意见本人签名联系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3
城市老旧小区多层住宅增设电梯项目协议书
(范 本)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上有关规定,本单元相关业主经过友好协商,就本单元增设电梯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坐落:本单元相关业主同意在本单元(小区幢单元)增设载客电梯一部。
二、产权归属:增设电梯后的新增面积,不再另行测绘,不计入各分户业主的产权面积和土地分摊面积,不再办理不动产登记。
三、申请主体:本单元相关业主同意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组织实施。
(一)自行实施:业主民主推选出 为本单元增设电梯项总负责人。
(二)委托实施:本单元相关业主经过友好协商,现委托 代为申办增设电梯的有关事宜。
四、业主、电梯项目负责人或委托单位主要职责:
(一)业主主要职责:


(二)电梯项目负责人或委托单位主要职责:


五、资金分摊比例:业主承担的工程费用和电梯运行维护管理费用按下列办法分摊:
1. 增设电梯工程费用筹集方案(含勘察设计、土建、电梯和安装等费用)
增设电梯工程费用暂以 万元估算,各住户的分摊比例按以下办法执行,在完成项目结算后按比例多退少补:
增设电梯业主按比例分摊到户的计算规则为:以整个费用总资金100%为基准,二楼 、三楼 、四楼 、五楼 、六楼 。(自行协商确定比例或按政府实施方案推荐的分摊比例确定,楼层超过六层的类推确定。不参与出资的,由所有出资的业主平摊)
具体每户应承担费用:

楼 层户 数每户分摊费用(元)合 计(元)























总 计


2. 电梯运行维护费用分担方案(电费、电梯保养、修理和日常保洁管理费用等)
费用是由增设电梯业主按比例分摊自行收取支付或增加物业费由物业收取(选择其一)。
(1)增设电梯业主按比例分摊到户的计算规则为:以整个费用总资金100%为基准,二楼 、三楼 、四楼 、五楼 、六楼 。(超过六层的类推确定,不参与出资的由所有出资的业主平摊)
具体每户应承担费用:

楼 层户 数每户分摊费用(元)合 计(元)















总 计


(2)增加物业收费标准的,经与物业公司协商由物业公司负责电梯运行期的维护管理,增加物业收费的标准参考业主分摊费用的作法,每户每月增加收费标准为:

楼 层户 数每户每月收取费用(元)合 计(元)























总 计


六、电梯投入使用后,除协议提到的有关事项外,其他凡涉及本梯使用的相关事宜,按照现行住宅电梯管理统一办法执行。不尽事宜由本梯业主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3份,每梯项目总负责人或代理单位1份,物业1份,电梯增设管理部门1份。本协议书复印至每位业主1份。
八、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九、其他约定:




十、本单元业主(产权人)签名:

楼 层房 号业主姓名本人签名联系电话




























































十一、需要见证的,见证单位盖章。

见证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城市老旧小区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申请表
(按栋或单元申报)
市(州)同意申请编号:

增设电梯
住宅(单元)
名称

地址及门 牌号
结构形式
层数
建筑面积(m2
户数
□ 已预留
电梯井
该栋楼
摸底编号

申请人
代表

联系 电话
委托
申请人

联系电话
是否有授权委托书□ 有,见附件
□ 无
是否具有合法
房屋权属证明
□是 □否是否列入房屋
征收范围或拆除计划
□是 □否
申请人征求意见
情况
栋 单元共有 户业主,经 年 月 日至 月 日,征求各业主意见,同意增设电梯的业主 户,不同意增设电梯的业主 户,同意比例为 %。(征求意见表及签订协议见附件)
增设电梯工程费用 筹集方案□ 已制定增设电梯工程费用筹集方案,并经业主同意(见附件)。
电梯运行维修费用 分担方案□ 已制定电梯运行维修费用分担方案(或增加物业费标准的方案),并经业主同意(见附件)。
电梯运行维护保养 委托方案□ 已制定电梯运行维护保养委托方案,并经业主同意(见附件)。
委托申请人
申请意见
受申请人委托,我负责办理本楼(单元)增设电梯相关事宜,现申请增设电梯。 签章: 年 月 日
建设、规划、房管等部门现场踏勘意见□ 具备增设电梯条件,可开展后续工作。
□ 初步具备增设电梯条件,消除 后,可开展后续工作。
□ 不具备增设电梯条件,可暂停相关工作。

盖章: 年 月 日












注:1. 申请表一式四份,附件材料一式两份。管理部门加注踏勘意见后,申请表由各管理部门与申请人各持一份,附件由牵头部门与申请人各持一份。2、市(州)同意申请编号由市州牵头部门按顺序统一编号。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1日印发
共印1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