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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定职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6-28 15:06:07 浏览次数:0 次 【字体:

局属各单位、企业,市直非公经济组织:

根据市职改办的安排,现就建设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定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2024年职称评审工作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查,核发电子证书。专业技术人才可通过使用“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进行申报(网址:http://gszcxt.cn/zcxt)。申报人申报、单位审核的具体操作程序请按照《关于“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甘职改办〔2018〕23号)、《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甘人社明电〔2019〕90号)有关要求进行。

二、申报条件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经教育部认证通过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在职教育文凭的获得者),由用人单位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形成考核评价材料,报行业主管部门研究确定相应职称。

1、中专毕业,见习期满1年,考核认定员级职称,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考核认定助理级职称;

2、大学专科毕业,见习期满1年,考核认定员级职称,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考核认定助理级职称;

3、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1年,考核认定助理级职称;

4、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考核认定中级职称;

5、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参加职称评定时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对待。

三、申报材料

(一)上报材料

1、单位推荐文件:主要内容为申报人员基本信息,单位推荐意见;

2、单位评价材料:主要内容为用人单位采取何种考核方式对申报人员进行了全面考核,并分别对考核要求的五方面内容进行深入细致、客观公正的评价。评价材料要有差异化,能够准确、突出地体现出申报人员的政治素养和专业技术素质。

3、单位公示材料:主要为推荐上报的人员名单、基本情况、基本条件及公示结果报告;

4、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5、同级改职的(转系列),需提供原职称证书、原资格任职文件或评审表。

(二)系统上传材料

1、毕业证书、学历认定或学籍材料;

2、与申报年限相关的工作单位年度考核证明;

3、身份证扫描件;

4、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

5、单位推荐文件、评价材料、公示材料及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6、参加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

7、用人单位为申报人员正常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各用人单位要通过个人述职、实践操作、业绩展示、民主测评等方式对申报人员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并形成考核评价材料,申报人员年度考核、品德考核必须取得合格以上等次并在单位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申报。

(二)各用人单位要严肃认真做好定职人员的考核认定和证件审核工作,严格落实“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机制,对申报人员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把关,严防弄虚作假。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到企业挂名定职,一经查出,交有关部门作出处理。

(三)严禁使用假证件定职。如发现提供虚假证件定职情况,通报申报人员用人单位,追究相关审核人员的责任,对使用假证件的单位和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用人单位所有申报人员资格,并将其纳入失信企业、失信人员黑名单,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

(四)在系统申报时,申报方式选填为“认定”,申报系列选填时,非公经济组织选填为“非国有企业”。

受理时间: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20日。

 

 

        庆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