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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燃气经营企业《燃气经营许可证》申报审查意见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6-13 00:00:00 浏览次数:200 次 【字体: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我局对庆阳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受理的燃气经营企业《燃气经营许可证》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公示,请有关单位通知企业查阅。
一、环县力源成品油经销有限责任公司(环县矿区汽车加气站),拟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

二、合水县长沣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合水县城汽车加气站),拟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
公示时间为:2018年6月14日至2018年6月19日。
如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对原资料进行申诉,不得更换资料,不得补充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下述企业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反映意见,逾期不予受理。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局燃气办咨询。
通讯地址:庆阳市西峰区朔州西路7号
邮 编:745000
庆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燃气办

电 话:0934-8687848

庆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