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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水县住建局“五项机制”全力推进农村 危房改造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0-23 14:50:00 浏览次数:200 次 【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总体目标中住房安全有保障的工作任务和省住建厅关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要求,切实全面消除我县农村存量危房,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领导分级负责机制
   1、落实县级领导联乡。县级联乡领导负责所联乡(镇)脱贫攻坚危房改造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查调度,按照年初建账、年中查账、年末对账要求,组织召开县直对口帮扶单位危房改造工作联席会议或座谈会,专题部署、随时督查危房改造工作,以上率下督促危房改造工作有效推进。
   2、落实县直部门包村。强化部门包村责任,各部门要安排帮扶干部定期不定期进村入户,开展政策宣传、思想发动、帮办实事,监督检查乡镇对本部门所联村危改的对象确定、政策落实、工程进度、面积控制、工程验收等工作。参加乡镇每月的危改工作推进会,发现问题,研究方法,配合乡镇全力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落实乡镇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危房改造乡镇党委政府主体责任,乡镇党委书记是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危房改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对本乡镇危房存量从全面摸排、面积控制、动员建设、质量验收、搬迁入住、建新拆旧等全面负责。组织建立危房改造指挥部,领导和部署全乡(镇)危房改造工作,做到每月召开1次危房改造工作推进会议,通报工作进展,寻找工作差距,每周进行1次入户督查,查找问题不足,提出整改措施,坚持问题导向,竭尽全力完成既定目标。
   二是建立干部包户包抓机制
   1、坚持干部包抓。全面落实乡镇干部危房改造结对包户包抓制度,各乡镇负责确定干部包抓方案,建立干部结对包户工作台账。坚持先难后易,分类推进,乡镇科级领导重点包抓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优抚对象的危房改造农户,乡镇一般干部和乡镇部门负责人包抓住房提升户,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所有改造农户均有一名干部包抓,做到不漏村、不漏户。
   2、明确包抓责任。各乡镇要全面落实乡镇干部包户工作责任制,定期入户,定期督查,定期上报,掌握进度,从严把关。要从危改户的改造方案、规划选址、工程承诺、面积控制、建设进度、竣工验收、资料完善及建设前、建设中、建设后照片收集、标识牌张贴等各个环节,全程参与,跟班作业,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和一户一档资料完善。
   3、加快工作进度。各乡镇要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突出重点,统筹推进。总体要求7月底开工率要达到100%;9月底竣工率要达到100%,旧宅拆除复垦率达到50%;11月份旧宅拆除复垦率达到100%,镇、村级资料和一户一档完成率达到100%。
   三是建立部门联动协调机制
   1、分类管控制度。县扶贫办、民政局、残联根据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存量底册,建立分管台账,采取销号式管控,改造一户,消除一户,确保四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应改尽改。
   2、联席会议制度。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召集,建立由县发改局、财政局、金融办、住建局、扶贫办、民政局、残联等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每月召开1次联席会议,负责危房改造四类重点对象的审核认定和管控,掌握补助资金和贷款兑付进度,寻找工作差距,解决难点问题,统筹协调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顺利推进。
3、联合审查制度。县住建局、审计局、工商局、房管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交警队等部门建立联合审查制度,负责危房改造、窑洞改造、拆除重建等对象中“四有”人员和重复申报人员的审查剔除工作,县住建负责聘请第三方鉴定机构对上报的农村危房进行危险性等级评定,剔除认定不准、不实的农户,坚决杜绝违规享受、虚报冒领等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4、质量安全巡查制度。县住建局要建立领导和干部联乡包片巡查制度,每月进行一次质量安全检查,指导农户安全施工,提供技术服务,帮助农户建设高质量安全住房,要做好安全质量巡查记录,计入农户危房改造档案。
   四是建立危改档案完善考评机制
   1、严格房屋鉴定。由县住建局负责,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2018年拟实施的改造对象,聘请第三方鉴定机构对农户改造前和改造后的住房全面进行安全性等级评定,出具鉴定报告,并计入危房改造档案。对2009年以来全县实施的11562户危改对象及所有四类重点对象(减去2018年确定实施危改的对象),由乡镇组成专门的工作组,依据安全住房认定标准,逐户填写“安全住房认定表”,务于7月10日前统一上报县住建局备案确认。对无法认定或难以认定的务于7月10日上报花名册,由县住建局聘请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认定。认定表要求一式2份,县上和户内各一份。
   2、严格审批程序。在乡镇全面摸底排查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农户申请、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确定危房改造对象。要全面落实公示制度,乡村两级负责危房改造名单分别在乡镇政府公示栏、行政村村部、村组居民点进行公示,县住建局负责危房改造名单同步在县电视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必须在5日以上,并公布县住建局投诉反映受理方式,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结果以照片形式计入危房改造档案。
   3、严格工匠管理。县就业局、住建局负责加强农村建筑工匠队伍建设,邀请建筑领域资深专家开展农村建筑工匠的技术培训,培训合格后颁发资格证书。乡镇负责向农村建筑工匠发放施工告知书、签订安全建设责任书,保障施工安全和质量。资格证书、告知书、责任书均计入危房改造档案。
   4、严格档案管理。由住建局负责,组织各乡镇分管领导,业务主办开展农村危房改造档案管理培训,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建设部、财政部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40项指标逐一完善农户档案资料。县督查考核局制定考核办法,将危房改造档案、面积控制、农户入住、危旧房拆除,加大考核分值列入乡镇年度危房改造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是建立督查考核问责机制
   1、进度周报制度。从6月下旬开始各乡镇每周五将本周危房改造工作进展、危旧房拆除情况分别报送县督查考核局、住建局,由住建局汇总后分别报送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掌握工作进展,加快工作进度。
   2、督查问责制度。由县督查考核局牵头,住建局、民政局、扶贫办、残联配合,每月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展进行一次督查通报,对连续两次排名处于后三名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由县上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各乡镇也要建立工作督查推进机制,做到一月一排名,对进展缓慢,当月排名靠后的村,由联乡县级领导约谈联村部门主要领导和乡镇包村领导,层层加压,倒逼进度,努力形成推进危房改造工作的强大合力。
   3、联合考核机制。将农村危房改造列为2018年乡镇综合目标责任考核单项奖,并纳入乡镇一票否决制。10月份由县督查考核局牵头,组织县财政局、发改局、审计局、住建局、扶贫办、民政局、残联组成联合考核组,以村为单位逐户检查,全面考核年度住房改造完成情况、农户搬迁入住情况、旧房拆除复垦情况、住房面积控制情况、一户一档及乡村档案完善情况、资金兑付情况。一户住房安全不达标,即落实乡镇全年工作一票否决,并将严肃倒查追责。




供稿人:合水住建局  张斌
2017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