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建设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结合局党组和市直住建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党中央制定出台《规定》,是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局党组和局属各党组织要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认真抓好《规定》的学习贯彻,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不断强化“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要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抓住党组和各级党组织这个关键主体,不折不扣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履职尽责本领,努力提高战胜各种风险挑战的能力,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住建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重点工作及措施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以及对城市建设、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讲话指示精神。坚持局党组会和局属各级党组织会议逢会必学制度,全年至少组织12次集体学习。扎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八个着力”重要指示、参加甘肃代表团审议重要指示、2019年视察甘肃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城市建设、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第一时间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文章和指示,教育引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学习与贯彻党中央、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要求结合起来,紧扣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责任领导:刘兴峰
配合领导:路卫东、局属各级党组织书记
责任科室:办公室、机关党建办,局属各党组织
完成时限:纳入中心组和“三会一课”学习,贯穿全年
(二)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靠实各级责任。局党组、局属各党组织要加强对本单位(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落实好主体责任。局党组、局属各党组织书记应当履行本单位(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支持、指导和督促班子其他成员、下级党组织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局党组、局属各党组织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科室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分管科室和单位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
责任领导:刘兴峰
配合领导:局领导班子成员,局属各党组织书记
责任单位(科室):办公室、机关党建办,局属各党组织
完成时限:年初安排,长期坚持
(三)扎实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局党组和局属各党组织要结合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以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为内容,开展好经常性的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注重发挥正反典型的示范警示作用,在本单位(系统)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氛围。
责任领导:刘兴峰
责任科室:办公室、机关党建办、局属各级党组织
完成时限:6月底、12月底前
(四)坚持及时提醒约谈。严格落实“三级约谈”制度,党组书记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书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单位和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对一般干部职工,坚持每半年1次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如发现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要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发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问题较多、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要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责任落实。
责任领导:刘兴峰
配合领导:局领导班子成员,局属各党组织书记
责任单位(科室):办公室、机关党建办,局属各党组织
完成时限:6月底、12月底前
(五)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党内活动和党的组织生活质量。认真落实“四抓两整治”措施,扎实推进基层党支部建设标准化。依托“甘肃党建”信息化平台,组织对局属各党总支、支部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请示报告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强化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着力发现和解决组织生活不严肃、不规范的问题,全面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
责任领导:路卫东
责任科室:机关党建办、局属各党总支、支部
完成时限:平时坚持,12月底前督查
(六)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庆阳市选人用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树立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动议、推荐、考察、决定、监督等干部选拔关口,强化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的知事识人体系建设,切实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住建系统干部队伍。建立选人用人工作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严肃查纠整治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责任领导:刘兴峰
责任单位(科室):办公室、局属各级党组织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七)坚持定期分析研判形势,及时通报情况。局党组、局属各党组织年初要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结合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和任务,制定工作计划方案,限时抓好落实。坚持每半年召开1次党组会议、支部委员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并对本单位(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通报。
责任领导:刘兴峰
配合领导:局属各党组织书记
责任单位(科室):办公室、机关党建办,局属各党组织
完成时限:年初安排,6月底、12月底前
(八)着力加强作风纪律和制度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法规制度执行责任制。局党组、局属各党组要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要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真诚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思想防线;要带头遵守党内法规制度,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建立健全本单位(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和党建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责任领导:刘兴峰
配合领导:局属各党组织书记
责任单位(科室):办公室、机关党建办,局属各党组织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12底前督查
(九)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班子民主
(组织)生活会。局党组、局属各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重点内容,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
责任领导:刘兴峰
配合领导:局领导班子成员,局属各党组织书记
责任单位(科室):办公室、机关党建办,局属各党组织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十)坚持监督检查和考核考评制度。局党组每年年初要向市委、局属各党组织向局党组书面报告上一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局党组要加强对局属各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和解决责任不明确、不全面、不落实等问题,结合年度对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把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基层党建等工作统筹起来,突出考核了解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责任领导:刘兴峰
配合领导:局领导班子成员,局属各党组织书记
责任单位(科室):办公室、机关党建办,局属各党组织
完成时限:12月底前或翌年第一季度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局属各党组织要自觉担负起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职责,做到领导抓、抓领导,一级抓一级,使领导班子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责任“三责”联动、集中发力。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为管党治党的第一责任人要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敢于碰硬、勇于较真,主动抓、勤提醒,常敲打、善批评,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二)狠抓制度落实。局属各党组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相关配套制度,强化教育引导和激励机制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实落细。要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科学谋划布局,对每一项任务都要做到标准清楚、责任清楚、时限清楚,使主体责任落实工作具体化、数字化。
(三)加强监督考评。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日常教育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约谈、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把平时的调研、督查、约谈、通报作为考评的重要指标,纳入年度考评。强化考核结果导向意识,将考评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实绩评价、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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