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持续优化招投标营商环境
今年以来,我们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优化营商环境目标,持续深化招投标领域“放管服”改革,着力优化服务、减少流程、提升效率,最大限度激发招投标市场主体活力,提升企业群众满意度。
一是制定招投标监管权责清单。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职能职责,梳理形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监管工作清单和责任清单,列明职责行使依据、责任分工和承诺时限,并严格按照监管权责清单行使权力、承担责任,不行使或者变相行使未列入权责清单且无法定依据的权力,积极落实好招投标监管职责,切实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是持续开展招投标专项整治。在全市范围内持续、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定期检查、随机抽查、重点核查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大惩处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解决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各类突出问题。
三是全面推行工程担保制度。按照省厅文件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对投标、履约等保证金一律要求使用工程保函,不得要求以现金方式缴纳。我们在招投标活动中积极推进投标保函使用,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载明银行(电子)保函、投标保证保险、投标担保等多种形式的保函,进一步减少企业资金成本和资金占用,简化企业投标手续,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我们将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招投标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措施,以持续推动招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为主线,扎实履行监管职责,研究推动工作落实,积极营造公平公正、便捷高效、阳光透明、竞争有序的招投标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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