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4部门关于印发《庆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办法(试行)》等6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配套制度规定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 11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9]60号)和《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庆政办发[2019)7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明确各方责任,强化监督,提高审批工作质量及效率,建立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制度体系,保障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有序推进,由庆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4个部门制定了《庆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办法(试行》《庆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庆阳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阶段牵头协调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试行》《庆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督查考评规则(试行)》和《庆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运行管理办法(暂行)》6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配套制度规定。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庆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9月3日
附件:庆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4部门关于印发《庆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办法(试行)》等6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配套制度规定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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