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建筑业管理局 关于推进工程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落实年活动开展隐患自查自纠专项 行动的通知
市直各建设、监理、施工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建筑施工“工程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庆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进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开展隐患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的通知》(庆市安委发电〔2018〕4号)精神,我局决定在市直范围内开展为期30天的工程参建各方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8年9月1日至9月30日
二、检查方式
(一)工程参建各方自查自纠。各企业要制定切实可行具有较强针对性的安全检查方案和表格,抽调专业人员进行专项检查,排查各类隐患。从安全生产的每一项工作、每一项管理制度、每一个工作流程、每一台机械设备、每一个工作岗位查起,做到全方位、全覆盖,严防出现“盲点”和“死角”。从管理上、制度上、操作上,特别是在制度完善和责任落实上查找导致问题形成的真正原因,把问题搞清,把风险和隐患查实、查全。
(二)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我局将采用明察暗访、随机检查和专项检查等形式,检查督促参建各方落实主体责任,辨识风险,排查治理隐患,并将督查情况作为企业年度安全生产动态考核的重要依据。市安委会将在企业自查和行业督查的基础上适时开展抽查。
三、检查重点和内容
各参建企业落实《庆阳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庆市安委发电〔2018〕11号)、《关于开展全市重大建设项目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和庆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庆阳市建筑施工“工程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庆建发〔2018〕132号)文件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明确责任分工。开展市直建筑施工“工程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是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做出的重大部署。各企业务必要高度重视,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切实解决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进工程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加强教育宣传,提高遵规意识。各企业要采取多种形式,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主流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作用,广泛宣传落实工程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意义和要求,要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同时,各企业要深入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培训,着力提高从业人员遵章守规意识,实现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
(三)加大监管力度,严肃监督执法。我局将对未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或问题突出的工程参建单位,将纳入我局重点监管名单,严厉查处,对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各有关企业于9月30日前,将本次隐患自查自纠专项行动总结报市建管局安监科806室。
庆阳市建筑业管理局
2018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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