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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筑业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申请的公示

来源: 2020.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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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的相关规定,我局对庆阳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受理的建筑业企业在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时资质核定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为:2020423日至2020430日。

如企业对申报资质核定情况有异议的,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对原资料进行申诉,不得更换资料,不得补充资料,逾期不予受理。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下述企业资质核定情况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反映意见,逾期不予受理。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局政务服务科咨询。

通讯地址:庆阳市西峰区朔州西路7

   编:745000

庆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服务

  话:0934-8687878

附件:建筑业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意见表

建筑业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