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市第1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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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问题编号
市第1项。
二、反馈问题
庆阳市部分县(区)和部门在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上存在上热下冷、层层递减的情形。个别干部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牢,在加快建设现代化综合能源化工基地和区域性中心城市的过程中,习惯“穿新鞋、走老路”,没有积极主动研究解决新形势、新业态下的新问题,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与县(区)之间沟通衔接不畅、协作性差、权责关系模糊。特别是县(区)党委政府换届后,加之受疫情影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个别领导干部重发展、轻保护的思想有所抬头,抓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强,存在敷衍应对、推诿扯皮、得过且过的情况。
三、整改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准确把握“双轮驱动”要求,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自觉扛起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四、整改时限
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五、责任单位
庆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整改完成情况
制定印发了《庆阳市住建系统贯彻落实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成立了以市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单位和机关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庆阳市住建系统贯彻落实甘肃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以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任组长、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庆阳市住建系统贯彻落实甘肃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监督监察组,进一步明确整改目标,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压实整改责任,强化整改监督,全力推进问题整改落实。
(一)努力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坚决扛牢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坚持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党组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职工学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内容,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不断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严格落实《庆阳市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坚决扛牢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定期研究分析,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安排部署,切实推动全市住建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入开展。年内,中心组学习、党组会议、局务会议等专题学习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会议、《庆阳市生态环境督察报告》等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等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6次,集中观看生态环境警示教育片1次,专题听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汇报1次,专题研究安排部署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6次。
(二)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年初,向县(区)住建系统印发《全市住建系统城市(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等指导性文件,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措施,强化要求,靠实责任,科学指导全市住建系统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年内,新开工乡镇污水处理站6座、续建城镇污水处理厂站8座、扩容提标改造乡镇污水处理站1座,已完工7座。新建改造城区污水收集管网19.24公里,测算市区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2%以上,各县城区污水集中处理率均达到92%以上。组织西峰区细致排查城市黑臭水体,未发现黑臭水体问题。建成投用庆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和西峰餐厨垃圾应急处置中心,市、县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三)广泛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努力营造生态环境保护良好氛围。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新型媒体,结合“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采取“线上+线下”“宣传+培训”的方式,定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年内,开展“环保设施开放日”18期,并通过西峰垃圾分类公众号累计推送宣传报道50余期,利用庆阳电视台、陇东报社开展专题报道3期,发送手机宣传短信600万余条,发放宣传手册、倡议书、分类指南等宣传资料5万余份。同时,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培训会40余次、微信线上宣传活动60余次、“六进”主题宣传活动175次、“两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23次、“垃圾分类,党员先行”主题党日宣传活动5次。
七、整改结论
达到了既定整改目标和整改要求,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1月16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庆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934—8687835
联系地址:庆阳市西峰区朔州西路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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