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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空警报试鸣公告

来源: 2019.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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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进一步增强公民国家安全观,不断提高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检验我市防空警报技术性能,经市政府同意,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将于2019年9月18日组织我市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形式

在省人防办的指导下,由市防空警报试鸣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人防办组织实施。

二、试鸣时间及范围

9月18日上午9:00—10:00,下午15:00—16:00,各县(区)统一鸣放防空警报。

三、鸣放方式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和手机微信、短信平台提前5日发布防空警报试鸣公告,室外固定防空警报设备和便携式警报器同步发放警报信号。

四、警报信号规定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长鸣3分钟。

防空警报试鸣期间,请广大市民,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生产和生活秩序,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