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做好2021年度建设工程专业职称申报 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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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住建局,局属各单位、企业,市属国有企业和非公经济组织:
按照市人社局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庆市人社发〔2021〕172号)文件要求,全市建设工程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委会拟于11月底前召开。为做好2021年度建设工程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和要求按照《甘肃省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99号)执行。
二、网上申报
职称评审工作使用“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www.gszcxt.cn)。申报人申报、用人单位及各有关部门审核的具体操作程序,请按省职改办《关于“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甘职改办〔2018〕23号)要求进行。
(一)个人申报
个人网上申报时间为自即日起至9月30日,请申报人员按时间节点及时申报。
(二)网上审核
1、用人单位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有序推进本单位职称申报、审核等工作,要对申报人员的品德、能力、业绩进行考核评估,并对申报人的工作经历、业绩能力、有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推荐前完成论文审核、论文著作送审、证书核查、业绩真伪辨别等工作。推荐前要对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符合评价条件标准的业绩等,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主管部门、县(区)人社部门等上级审核部门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是否符合条件、申报材料是否真实有效、申报信息是否准确完整、申报专业是否与岗位和从事专业一致、上传材料与填报内容是否一致。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不符合要求的,注明原因及时退回;对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记入诚信体系。
3、用人单位、上级审核部门要及时完成网上审查工作,10月18日前完成推荐提交工作。
(三)有关年限计算
业绩成果均计算到今年9月30日为止,学历、资历、工作年限、专业技术总年限均计算到今年12月31日止。
三、工作要求
(一)准确填报申报材料。申报人员必须按照评审条件标准一次性准确上传申报材料,与业绩无关或证明力不强的佐证材料不得上传。
(二)实行纸质申报材料抽查。用人单位对纸质申报材料进行查验,并将原始申报材料留存。上级部门和评委会有权抽取部门原始申报材料进行复核。
(三)严肃职称工作纪律。各有关单位要规范职称评审各环节管理。对申报材料造假的,将追究当事人、审核人员及单位领导的责任,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不得申报职称,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部分申报材料(内容)要求
为提高申报人员申报材料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减少申报人员申报过程中的失误,现将部分申报材料(内容)的要求整理如下,请申报人员认真阅读并按要求填报。
1、学历材料。2002年后取得的学历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免费申请),并在“学信网验证码”栏目中填写12位数的验证码(验证码有效期要在2021年12月底前有效);2001年及之前取得的学历提供《中国高等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免费申请);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港澳台地区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党校、军队学历的,提供学籍卡和毕业生登记表等材料;2008年以后的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网上毕业证书查询结果;2008年之前的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籍卡。
2、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对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先选择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类别,再填写相应的经历内容,并上传相应材料。
3、年度考核材料。申报人应如实填报近五年年度考核结果。如将年度考核优秀作为业绩条件,需上传年度考核资料(考核结果文件、年度考核情况登记表等)。
4、公示结果证明材料。用人单位需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和申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结果证明上传到“相关证明材料”栏目。
5、业绩成果—论文论著材料。论文、论著内容须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期刊须在国家新闻出版署进行查询,论文须进行检索验证、查重。论文须在中国知网、万方、维普等进行检索验证,并将检索到的页面地址复制到系统“检验验证地址”栏目,检索不到或未填检索验证地址的视为无效论文,不作为评审依据。“中国知网”收录的论文,可在职称信息系统自动查重,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报告单未被“中国知网”收录的论文,由用人单位统一联系“中国知网”工作人员进行查重,并出具查重报告(加盖用人单位印章)。2021年度职称评审论文查重率要求为:核心期刊论文不超过15%,省级期刊论文不超过25%。
论文要分项上传刊物的封面、主办单位页、目录页、正文等,外文须上传中文译文。论著要分项上传封面、版权页、目录(摘录)页、编委会名单页、标有著作字数页。
6、业绩成果一课(项目)材料。提供材料须与本人申报专业一致,按质量高低填报;申报人员须提供包括立项、负人文件、涉及项目资金文件、验收(结题)报告等一套完整的原件资料,材料过多的可上传封面单位盖章页、个人排名页(加盖单位公章)等关键信息资料。
7、业绩成果一其它业绩材料(工程项目等)。对照评审条件需上传的其它业绩佐证材料,按照评审条件符合性逐条做好排序。
将参加工程项目作为业绩条件的,请将具体工程技术资料的关键信息(页)上传“其它业绩审查”栏目,在“业绩描述”栏准确描述工程业绩,并说明本人在工程项目中的具体工作岗位。
上传的技术资料关键信息(页)须能证明本人参与具体工程,如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图纸)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等;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施工方案等;监理规划、监理细则或监理工作总结等;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编制说明、造价汇总)等;质量安全监督委派书、质量安全过程监督相关资料、监督报告等;工程质量检测委托书、合同书和检测报告等;以及其他能反映本人参与工程的主要时间节点的技术资料。
8、业绩成果—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专利、著作权的转让合同、实施单位取得经济社会效益的证明或税务证明等材料。
9、专业技术资格和聘任材料。事业单位申报人须提供现任职称证书和聘任文件;企业申报人须提供现任职称证书。现任职称证书是转系列后取得的,还需上传原系列职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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