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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2018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0-17 浏览次数: 【字体:

按照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市直预算单位部门决算批复的通知》(庆市财建〔2019〕104号)的要求,现将我办2018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如下: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中、省有关海绵城市、管廊城市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综合协调指导我市海绵城市、管廊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市区海绵城市、管廊城市规划编制、建设管理、运营维护、工程质量监管、项目绩效考核管理等工作;监督管理海绵城市、管廊城市专项资金使用;协调相关部门推进管廊城市创建申报争取等工作;承办庆阳市海绵(管廊)城市建设工作和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业务。

2、机构设置

根据庆市编发〔2016〕26号文件精神,设立庆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加挂庆阳市管廊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牌子,两块牌子、一套机构,简称市海绵办(管廊办)。按事业单位单独设置,挂靠市住建局,不确定机构规格。内设综合协调部(科)、计划财务部(科)、工程建设部(科)、管理运行部(科)、督查考核部(科)、宣传咨询部(科)。

3、人员情况

截止2018年底有工作人员31人。其中:专职副主任1人,兼职副主任3人,在职职工10人(其中1人离岗创业,年末实有9人),从市住建局系统内部调剂5人,从区财政局、区园林局抽调2人,市人社局安排公益性岗位人员10人。

二、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收入总计29905.54万元,支出总计29905.54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8322.67万元、21.77%,支出减少8322.67万元、下降21.77%,主要原因:一是项目支出减少8401.57万元;二是基本支出增加78.9万元,基本支出增加原因是2018年度调入10名在职职工工资等支出。

本单位2018年度收入合计29905.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905.54万元,占100%。

本单位2018年度支出合计29905.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9万元,占0.598%; 项目支出29726.64万元,占99.402%。

本单位2018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9905.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322.67万元,下降21.77%。主要原因:一是项目支出减少8401.57万元;二是基本支出增加78.9万元,基本支出增加原因是2018年度调入10名在职职工工资等支出。    

本单位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9905.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322.67万元,下降21.77%。主要原因:一是项目支出减少8401.57万元;二是基本支出增加78.9万元,基本支出增加原因是2018年度调入10名在职职工工资等支出。

本单位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905.54万元,占1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27.96万元,下降6.9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9万元, 较上年增加43.9万元,增长率100%,主要原因是支付2018年度调入10名在职职工工资等。公用经费135万元,较上年增加35万元,增长率35%,主要原因是市海绵公司运行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对企业费用补贴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 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1.6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4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2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67万元,增长率33.4%,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标,超标的原因是国资委2018年1月调拨我办车辆为2辆,年初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预算,调拨之后我办对车辆进行了维修维护,产生费用6.56元,但其中一辆车未能正常过户,因手续不全未能入固定资产。“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率为133.35%。

“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23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正常运行。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23万元,主要原因是国资委2018年1月调拨我办车辆为2辆,年初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预算,调拨之后我办对车辆进行了维修维护,产生费用6.56元,但其中一辆车未能正常过户,因手续不全未能入固定资产。

公务接待费 2.4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家、省市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6万元,主要原因是当年接待业务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减少1.77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办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控制接待人数和接待次数。

“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 车均维护费4.615万元。

(五)事业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运行经费支出135万元,比 2017年增加35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是市海绵公司运行工作经费增加。

(六)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97.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97.03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三、名称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费、专用材料一般设备购置费等。

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海绵办2018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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