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相关政策、政务信息的权力,切实提高政府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省政府令第44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庆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庆政办发〔2008〕175号,以下简称《意见》)有关规定,市住建局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
1.市住建局门户网站
门户网站(http://http://zhujianju.zgqingyang.gov.cn)是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按主题、体裁分类,实行动态管理;可按照不同分类浏览查阅信息,也可将标题、发文时间以及文号、正文等作为检索条件通过简单搜索或高级搜索方式检索信息。
2.新闻发布会;
3.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
4.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信息的形式。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
1、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
2、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信息;
3、保障性住房信息;
4、招投标有关信息;
5、项目审批信息;
6、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办理情况;
7、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时限为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依法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不予公开范围说明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和个人隐私,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2、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3、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4、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5、局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6、局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申请材料
1.《庆阳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见附件,也可到市住建局现场领取。
2.身份证明材料。个人提供身份证等证件材料照片或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照片或复印件。
(三)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将《申请表》及身份证明材料邮寄至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朔州西路7号建设大厦市住建局办公室(905室),邮政编码:745000。通过信函申请可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现场申请。在市住建局办公室现场提交《申请表》和身份证明材料。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补正。收到申请后,将依据《条例》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
2.收到申请时间。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答复期限。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述规定的期限内。
4.收费。市民政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市民政局将依照国家规定标准,收取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等产生的成本费用。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市住建局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庆阳市住建局
办公地址:庆阳市西峰区朔州西路7号建设大厦市住建局办公室(905室)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4-8687879
传真号码:0934-8539606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市住建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甘肃省住建厅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庆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4-8855350
传真号码:0934-8855351
通信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庆州西路1号(市委、市政府集中办公区1号楼)
邮政编码:7450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庆阳市司法局
通讯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安化西路与马莲河大道十字东南庆阳市人防司法大厦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科
邮政编码:7450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通讯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弘化西路6号
邮政编码:745000
附件:庆阳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庆阳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受理机构:
申 请 人 信 息
| 公民 | 姓名 | 工作单位 |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
联系电话 | 传真 | ||||||
通信地址 | 邮政编码 | ||||||
电子邮箱 | |||||||
法人/ 其他组织 | 名称 | 组织机 构代码 | |||||
法人代表 | 联系人 姓名 | ||||||
联系电话 | 传真 | ||||||
通信地址 | 邮政编码 | ||||||
电子邮箱 | |||||||
所 需 信 息 情 况 | 所需信息的内容概述 | ||||||
所需信息的用途 | |||||||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单选): □纸质 □电子邮件 □光盘 | 获取信息的方式(单选): □邮寄 □传真□电子邮件 □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 ||||||
是否申请 减免费用 | □ 申请。请提供相关证明。 □ 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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