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建筑业管理局关于2018年收支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的说明
为进一步做好我局决算公开工作,强化社会监督,提高决算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政办发[2019]14号)、省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规范预决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办发[2016]32号)和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庆政办发[2017]76号)和庆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市级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庆市财库[2019]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局2018年度决算公开说明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建筑业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全市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费用标准证书》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筑业企业建造师、造价师执业人员、持证上岗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考核、岗位培训及继续教育培训;负责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及市直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县(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建设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工作;制订和管理辖区内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指导价格和价差调整系数;负责市直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负责全市工程质量检测、建筑材料试(化)验和商品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勘察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企业和检测试(化)验单位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参与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调查处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投诉;承办司法部门委托的工程质量鉴定、工程造价纠纷仲裁工作。
二、机构设置
庆阳市建筑业管理局成立于2005年6月,为正县级事业单位。根据市委、市政府市委发(2005)39号文《关于市区事权划分方案》,按照庆阳市编委庆市编发(2006)4号文《关于庆阳市建筑业管理局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设置的批复》,庆市编发(2008)20号文《关于市建筑业管理局有关机构编制问题的批复》,我局下设办公室、从业人员管理科、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市政工程监督站。全局定编人员36人,在职实有45人,退休9人、遗属1人。
三、部门决算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我局收入总额为543.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3.15万元,无其他收入;无年初结转和结余,总支出543.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3.67万元,项目支出9.47万元,无年末结转和结余;2017年度收入560.71万元;2018年度收入比2017年度收入减少,3.13%,为17.56万元万元(成因:人员调出及项目经费实施支出减少)。
四、部门决算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一)2018年度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市财政安排预算为656.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8.81万元;公用经费72.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35万元;项目经费35万元,上年结转项目经费30万元。
2018年实际执行市财政预算收入543.1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9.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1.74万元、购置办公设备支出9.8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42.37万元、项目支出9.47万元(成因:人员调出和机构改革省厅调整培训计划未安排岗位人员培训工作)。
(二)2018年度总支出情况分析
⒈ 总收支情况
2018年财政拨付各项经费收入543.15万元,2017年无结余,总计支出543.15万元,本年无结余。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1)收入分析。
2018年度总收入543.15万元,比上年预算收入减少17.56万元(2017年度预算收入560.71万元),比上年减少3.13%。(其中:①在职人员工资,及退休和福利收入452.08万元,占总收入83.23%,同比年初预算幅度持平,与2017年度相比较持平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和人员减少1人;②公用经费收入81.59元,占总收入15%,与2017年度相比较减少原因是财政政策性减少;③项目经费收入9.47万元,占总收入1.74%,与2017年度相比较减少。)成因:人员调出和机构改革省厅调整培训计划未安排岗位人员培训工作。
(2)支出分析。
2018年共支出543.15元,其中:(1.在职人员工资福利309.72万元,占总支出57.02 %;2.公用经费支出81.59万元,占总支出15.02%;3.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42.37万元,占总支出26.21%,。4.项目支出9.47万元,占总支出1.75%)
(三)年末结余结转情况
本年无财政补助结转,无财政补助结余。
五、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我局“三公经费”共计支出0.11万元。其中:公务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1万元(年初预算2万元),11人次,培训费0.19万元,无因公出国,无公务车购置经费;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增加82.92%,为0.136万元(成因:专业技术人员和公务员培训增加)。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0.164万元。
六、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我局机关运行经费为81.59万元,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为93.21万元,比2017年度减少11.62万元,减少10.47%(成因:项目实施减少和财政政策性压缩公务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及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2018年12月底,固定资产原值52.5211万元,本年度新增固定资产9.853万元,按期限报废和核销固定资产73.677万元。2018年度固定资产占有比2017年度占有减少54.85%,为63.824万元(成因:参加车改公务车辆账务核销和资产如期报废,2017年底固定资产原值116.3451万元)。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参加车改,核销单位全部公务车辆,资产如期报废。
九、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我局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各类财经法律法规和条令,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市委“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从节约每一分钱着眼,从每一个细节入手,坚持少花钱、多办事、办实事,切实把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要求落到实处。
在制度建设方面,财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和完善,建立了科学化、精细化的预算管理机制,并不断加大了财务监管力度,细化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强化财务风险管理,全面提高了经费使用效益。
在预算编制执行方面,严格执行《预算法》的要求,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提高了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按照“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强化预算执行,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在财务审批方面,严格审核办公设备购置、人员出差,坚持先申请,分管领导审批,再会议研究批准,财务统一集中支付的原则,广泛接受监督,确保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十、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我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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