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2022年市批第四批)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我局对庆阳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受理的建筑业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审查意见分为拟同意和不同意两种,申报资质的企业可通过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申报平台”(以下简称“申报平台”)查询具体审查意见。
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20日至2022年12月26日。
审查意见为“不同意”的,公示期间,企业可在“申报平台”进行资质陈述,不得更换和补充资料,逾期不予受理。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意见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逾期或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反映的,不予受理。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局政务服务科咨询。
通讯地址:庆阳市西峰区朔州西路7号
邮 编:745000
庆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服务科
电 话:0934-8687882
附 件:2022年第四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表
庆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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