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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市第67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1-04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问题编号

市第67

二、反馈问题

部分河湖长制成员单位和基层河湖长对河湖长制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工作主动性不强,履职能力较弱,工作人员不足,技术手段缺乏,激励机制尚不健全,群众参与护河治水的积极性不高。

三、整改目标

认真履行河湖长制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扎实推进城镇污水治理、城乡垃圾治理、节水城市建设等重点工作,确保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取得实效。

四、整改时限

202212月底前。

五、责任单位

庆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整改完成情况

按照《庆阳市贯彻落实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工作部署,制定印发了《庆阳市住建系统贯彻落实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成立了以市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单位和机关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庆阳市住建系统贯彻落实甘肃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以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任组长、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庆阳市住建系统贯彻落实甘肃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监督监察组,进一步明确整改目标,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压实整改责任,强化整改监督,全力推进问题整改落实。

(一)全面加强工作指导。每年向全市住建系统各级、各部门印发《全市住建系统城市(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等指导性文件,并先后制定印发了《全市住建领域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工作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目标,细化措施,强化要求,靠实责任,科学指导全市住建系统开展涉河涉湖污染防治工作。

(二)强化城镇污水治理。年内,新建改造城区污水收集管网19.24公里,测算市区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2%以上,各县城区污水集中处理率均达到92%以上,顺利完成省上下达指标任务。年内,新开工乡镇污水处理站6座、续建城镇污水处理厂站8座、扩容提标改造乡镇污水处理站1座,已完工7座。组织西峰区细致排查城市黑臭水体,未发现黑臭水体问题。

(三)深化城乡垃圾治理。持续巩固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成效,指导县(区)建成投用垃圾填埋场11座、焚烧发电厂1座、转运站967座,配备垃圾收集箱(仓)1.2万个、垃圾收运车5475辆,聘用卫生保洁人员1.46万人,全市乡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90%以上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基本实现了视野之内无垃圾的既定目标。

(四)深入开展垃圾分类。组织西峰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175场次、六进活动”169场次,举办宣传培训会议43场次,制作悬挂宣传横幅、展板181面,推动微信端报道信息46期,发送手机公益宣传短信500万余条,发放宣传资料5万份,协调街办、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55次,建成投用庆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和西峰餐厨垃圾应急处置中心,累计投放分类箱桶1.2万个,配备分类运输车辆233辆,配建分类亭房500座,分类制度覆盖公共机构396个、居民小区617个,分类覆盖率达到100%,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回收利用率达到30.02%、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以上,全面完成了各项既定目标任务。

(五)持续推动城市节水。组织开展节水宣传活动1次,举办节水城市建设培训会议1次,联合市、区市场监管部门抽检市区生活用水器具销售商8家,节水器具合格率达到100%。持续推进国家节水城市创建,组织成员单位对标开展自评1次,督促指导成员单位整改存在问题,提升工作水平。严格落实自来水厂出厂水质公示制度和常规水质日检制度,督促县(区)供水企业每季度在市、县政府网站公示出厂水质检测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拓宽再生水利用渠道,加大再生水用量,西峰区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7.58%、环县达到28.81%,超额完成了省上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七、整改结论

达到了既定整改目标和整改要求,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14日至2023110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庆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9348687835

 

联系地址:庆阳市西峰区朔州西路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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