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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25-11-28 浏览次数: 【字体:

(2025年11月28日)

案例一:

西峰区润泽园小区,由庆阳旭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甘肃第四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现由甘肃建投城市运营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陇东分公司进行服务。2022年7月小区交付后,业主多次反馈楼顶漏水、地下室漏水等工程质量问题,开发建设单位至今未整改。且小区存在环境卫生、秩序维护不到位等,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维保、绿化养护不及时,服务态度差、服务效能低下,引发业主大量投诉。在小区消防水管发生爆裂,物业公司时隔超过24小时才采取应对措施,突发事件响应能力薄弱。

对此,按照《庆阳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履行义务。西峰区住建局、房产服务中心、安质站针对上述问题,专题约谈了开发企业、施工单位及物业公司,要求相关责任方限期完成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西峰区住建局将依法采取相应惩戒措施。

案例二:

镇原楠林昊荣融置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服务镇原县新景茗苑小区时,存在长期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服务职责,服务质量不达标,多次引发居民投诉。镇原县房产服务中心多次对该企业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但始终整改不到位。

为切实维护业主合法权益,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依据《庆阳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第三十一条“尚未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物业管理区域,由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之规定,镇原县房产服务中心联合城关镇政府、西街社区,指导小区业主选举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依法召开业主大会,就解聘该物业企业事项进行表决。经业主大会依法表决通过解除与物业公司的服务关系。目前,镇原楠林昊荣融置业管理有限公司已退出该小区的物业服务管理。

案例三:

合水县环西小镇小区业主反映服务该小区的合水县迪雅物业公司在上班时间,门房、保安室及物业办公室均无人值守,严重影响业主正常出行及小区安全保障。经核查,该小区此次无人值守系工作人员突发身体不适请假,导致人员调度出现漏洞。由此说明,该物业公司在日常管理中存在服务保障机制缺失,未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的问题。

对此,合水县房产服务中心依据《庆阳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关于物业服务企业应履行义务的相关规定,对该物业公司进行调查并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制定完善应急预案,确保上班时间各岗位专人值守,以此督促物业公司服务履约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案例四:

华池县房产服务中心在开展“整治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集中检查时发现华池县芙蓉帝庭小区存在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小区未配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的问题。

经联合县消防救援大队、南关社区共同对现场进行调查,根据《庆阳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落实消防、安防人员和措施,确保消防、安防监控设施正常使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安防和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工作”及《庆阳市消防救援大队关于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提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插口配建比例参考值4:1”的有关要求,为彻底解决该小区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问题,华池县房产服务中心会同县消防救援大队、南关社区、铁塔公司等共同进行现场踏勘,选择合适位置后,责令中发伟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华池分公司尽快建设自行车棚,由铁塔公司负责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解决小区业主电动自行车充电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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