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2号“关于建设固废垃圾填埋场的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叶红侠、杨发海、张红林、李兴超、王艳艳、左新郎代表:
您在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22号《关于建设固废垃圾填埋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出台政策措施,健全制度机制,积极推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各项措施落实落细。具体工作中,我们充分采纳您的建议,组织编制规划,多方筹措资金,加快设施建设,完善处理体系,积极推动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规范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一是完善规划体系。督促指导西峰区编制了《庆阳市城市环境卫生综合规划》,将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医废垃圾等收运处理全部纳入规划范围,明确了收运途径、处理路径,积极推动固体废物收运处理体系建设。二是积极争取资金。抢抓国家重点支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政策机遇,帮助县(区)争取一般债券等政策资金900万元,积极推动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建设。三是加快项目建设。指导县(区)采取招商引资、特许经营等方式,加快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切实解决建筑垃圾处理不规范、资源化利用率不高等问题。目前,全市已建成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4处,年处理能力达到160万吨。同时,争取实施了宁县建筑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设计有效库容20万立方米,现已完成工程总量的50%,预计2025年8月可投入使用。
非常感谢您对全市建筑垃圾等固废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事业。
庆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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