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庆阳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D179号“关于加强物业公司监管,提升物业服务质量的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邢小林委员:
您在2024年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物业公司监管,提升物业服务质量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进一步推进红色物业全面融入社区治理。从2021年开始,立足市情现状,创新建立党建引领物业服务管理新模式,充分发挥党员在基层治理先锋模范作用,构建“上下协调、联动共治”的物业服务新格局,不断提升物业服务水平。目前,8县区均已成立物业行业党委,并推动全市物业服务行业成立党组织27个,党员169名。其中物业服务企业成立党支部21个,党员人数134个;成立联合党支部6个,党员人数19人。创建党建引领“红色物业”示范小区75个,万辉国际、汇景家园等6个小区被评为全省2022年度“美好家园”小区。对暂不具备成立党组织的物业服务企业,通过指派党建指导员,实现了党的组织和工作在物业服务行业的全覆盖,全面推动党建引领下的红色物业向星级化、标准化、规范化发展,在全省探索走出了推动物业行业高质量发展新路径。
(二)进一步明确物业服务管理职责。我局下发了《庆阳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和效能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从推动住宅物业管理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健全业委会治理结构、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推动发展生活服务业、规范维修资金使用和管理、强化物业服务监督管理6个方面明确相关部门职责,靠实细化工作责任。同时,配合市人大修订《庆阳市物业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各相关部门、街办社区、业主、业主委员会等各方责任,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在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指导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监督物业管理活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小区业主自治共治能力。
(三)进一步强化物业服务规范化管理。一是规范管理服务。根据《民法典》《庆阳市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要求,联合市发改委制定出台了《庆阳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西峰区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我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重点从物业服务收费、小区公共配套设施配建、健全前期物业公司进驻程序、完善小区物业承接查验备案、规范物业服务企业退出行为等方面规范了住宅物业服务管理工作,引导我市物业服务行业迈向规范化、专业化发展。二是加强执法检查。围绕贯彻落实《庆阳市物业管理条例》、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收费公示等重点内容,每半年开展一次全市物业服务行业专项执法检查,对各县(区)物业服务企业服务合同签订、收费内容公示、小区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岗位值守、安全隐患排查、应急预案等方面开展专项检查,并组织开展了全市“加大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工作”活动。全市已公示物业服务收费信息的住宅项目281个;发放政策法规宣传册7240份,签订承诺书企业282份,制作“公示栏”357个,物业服务收费项目公开公示覆盖率达100%。同时,督促各县区住建部门加大日常巡查力度,指导物业企业规范服务。
(四)进一步健全完善物业企业星级测评制度。2018年物业企业资质等级取消之后,物业公司均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收费和开展服务。为强化管理抓手,探索建立健全物业服务合同备案、项目负责人备案制度;对物业服务质量和企业物业服务行为实行动态监管,建立企业红黑榜制度,对服务质量差、收费不规范、社会形象差的企业定期予以通报曝光,推动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制定出台了《庆阳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星级标准》文件,依据企业信用状况,由主管部门授予信用星级标识,各县区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具体的星级测评工作实施方案,现该项工作各县区已全部启动,待星级评定结果公示后,将严格按照发改部门发布的收费标准,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行为,倒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
(五)进一步开展物业服务评优评先活动。近年来,省住建厅连续开展了“最佳物业服务企业”“最美物业人”“美好家园”等评选活动,经过县(区)推荐,市级审查初评后上报省住建厅,由省物业协会复核公示,2022年我市1家“最佳物业服务企业”、10个“最美物业人”入选,汇景家园等7个住宅小区获评全省“美好家园”小区;2023年西峰区汇景家园、福景家园两个小区被评为省级“美好家园”小区,为全市物业服务行业树立了标杆,以“示范引领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工作思路进一步提升物业服务质量。
(六)进一步落实物业服务区域安全责任。为切实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广大业主生命财产安全,扎实组织开展物业服务区域内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电动车专项整治等工作,重点对住宅小区的电动车充电设施摸排、规范停放,电梯使用安全、消防安全、二次供水安全、高空作业及公共区域用电等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今年以来,全市共发放电动车充电安全宣传资料2000余册,张贴公告300多张、悬挂横幅100多条,发布电子信息300多条,进一步增强了业主的安全防范意识。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物业服务一头牵着服务企业,一头连着广大业主,要走出一条二者深度融合的法治之路,任重道远。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久久为功,深入宣传贯彻《庆阳市物业管理条例》,围绕党建引领持续推进物业服务行业全面提质增效。
一是加快推进“陇原红色物业”建设三年行动。按照“一年打基础、抓示范;两年补短板、扩覆盖;三年抓规范、促提升”工作目标,聚焦物业服务管理专业化、精细化、规范化,力争在年底前,全市30%以上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党支部;力争2024年,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在全市住宅小区覆盖率达到60%,60%以上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建立党支部。深入推进“加强物业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共建美好家园”活动,组织开展全市“美好家园”评选活动,公布一批“美好家园”名单,树立先进典型和行业学习标杆。
二是加快推进星级服务测评制度全面落地见效。督促物业企业尽快申报星级服务测评工作进度,主要对小区基础管理、物业共用部位与共用设施设备管理服务、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绿化养护等方面,测评采取量化打分的方式,通过“三个一批” (提升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抓星级服务规范,抓集中问题整治,规范物业企业经营行为,构建诚实守信的物业服务环境。
三是加快提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以街道、社区党组织为核心,指派物管员和党建指导员,建立党组织引领下的街道社区、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多方协同运行机制,共同研究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管理中的问题,全面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庆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25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