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第21号经济类 提案”的答复意见
B
庆建函字〔2018〕267号
庆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第21号经济类
提案”的答复意见
刘志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庆阳市城乡公共厕所管理建设的建议”收悉,经认真调研和分析,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结合为民办实事项目,全力推进公厕建设和维护项目,建成一批布局合理、功能配套、设施齐全的公厕,彻底改变了全市城市公厕数量不足、建设落后的状况同时,对既有公厕进行维修维护,加强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基本上解决了城市群众“如厕难”的问题。特别是2018年以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厕革命”的重要批示精神,结合为民办实事项目,安排实施市区18座公厕提质改造和主要公路沿线20座公厕建设,全面提升了我市城乡公厕建设质量和水平的,做到了便民、利民。目前,全市已建成城市公厕299座,其中:西峰135座、庆城31座、环县38座、华池30座、合水20座、正宁16座、宁县15座、镇原14座。按照现有城市建成区估算分析,已基本实现一般城市公厕每平方公里3-5座公厕的建设标准要求。乡村拥有公共厕所728座,其中:西峰74座、庆城210座、环县126座、华池县92座、合水县65座、正宁52座、宁县51座、镇原县58座。
二、存在问题
一是城市公厕布局不尽合理,建设标准不高,还需对公厕的规划布局进行合理调整,同时严格执行新建大型公共建筑配建公共厕所的要求,并加大老旧公厕的改造维修力度,才能全面满足城市居民的如厕需求。二是乡村公厕数量少,建设标准低。三是公厕建设选址难,资金缺口大。
三、今后打算
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的批示精神,切实加大城乡公厕建设管理力度,全面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为创造优美整洁的城乡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1、升级改造老旧公厕。特别是旱厕和设施老化的公厕,规范设置男女厕位比例,增设第三卫生间和无障碍设施、母婴设施、儿童便器等,保障残障人士、老人、小孩等特殊群体公厕使用权益,合全域无垃圾和“厕所革命”,在重点区域、人流密集场所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公厕数量配置,确保居民如厕需求。对2018年为民办实事确定的公厕建设及提质改造项目,力争年底完成全部建设内容,确保公厕符合环保质量要求。
2、加强城乡旱厕改造。按照“因地制宜、经济实用、节约资源、确保质量”的要求,合理选择确定无害化卫生厕所的类型与实施技术。在污水管网覆盖到的乡镇、村庄和农村新型社区,推广使用水冲式厕所,加强旱厕改造;在其他乡镇、村庄和农村新型社区,推广使用三格化粪池式、双瓮漏斗式厕所改造,鼓励配套建设或修缮排污管网,做到封闭、通畅、防渗并集中进行再次降解。同时,我局将积极建议政府将升级改造城乡老旧公厕列入201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列支2500万元,改造城乡厕所100座。
3、严格落实公厕建设管理标准。规范厕位尺寸,改善通风、采光条件,合理设置管理间、工具间,统一规范设置各类公厕标志,做到“标志统一、指示清晰、通俗易懂”,方便市民识别和寻找。
4、加快农村厕所建设改造力度。结合全域无垃圾和“厕所革命”,在重点区域、人流密集场所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公厕数量配置,确保居民如厕需求。重点完善旅游城镇、中小学校、乡镇卫生院、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集贸市场、乡镇政府机关等公共场所公厕建设改造,提高乡镇公共厕所普及率。在农村改厕试点工作中,重点推行占地少、维护简单、结实耐用、能够可靠地实现无害化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完全达到了排放标准的三格化粪池式和双翁漏斗式厕所。在基础条件较好、城镇污水管网覆盖到的村庄和农村新型社区推广使用水冲式厕所。
5、不断规范公厕维护管理。合理配备公厕管理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公厕卫生保洁、维修维护、监督检查等制度。加强公厕配套设施日常维护,保障用水用电等基本设施运行良好、维护规范、更换及时。对公厕进行消毒杀虫与保洁维护,全方位满足群众如厕需求。强化公厕管理人员教育培训,提升服务意识和管理技能。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事业。
庆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9月18日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督查考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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