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看守所建设(迁建)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庆市建招告字【2019】3号
1、本招标项目宁县看守所建设(迁建)项目, 已由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宁住建项发【2018】14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宇达工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内容:新建二层框架结构管理用房及一层框架结构监区,建筑面积为2953.78㎡;四层框架结构1#业务用房一幢,建筑面积为2188.23㎡;二层框架结构2#业务用房一幢,建筑面积为948.74㎡;一层砌体结构附属用房,建筑面积为134.64㎡;地下一层地上一层框架结构设备用房,建筑面积为134.40㎡。室外附属工程包括土方工程、院坪硬化、岗楼、监墙、砖围墙、透视围墙、电动大门、监区车行出入口、旗台、旗杆及组合树池、雨污水管道土方及检查井、地沟、电缆沟、化粪池、电缆井、弱电手孔井、给排水管网、供暖管网、室外电气工程等。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管理用房及监区(大规模土石方、建筑与装饰、给排水、消防、采暖、通风、强电、弱电、监控、火灾自动报警);1#业务用房(建筑与装饰、给排水、采暖、消防、通风、强电、弱电、火灾自动报警、监控);2#业务用房(建筑与装饰、给排水、采暖及通风、强电、弱电、火灾自动报警、监控);附属用房(建筑与装饰、火灾自动报警、给排水、采暖及通风、强电、弱电);设备用房(建筑与装饰、给排水、采暖及通风、强电、火灾自动报警);室外工程(土方工程、院坪硬化、岗楼、监墙、砖围墙、透视围墙、电动大门、监区车行出入口、旗台、旗杆、路缘石及组合树池、雨污水管道土方及检查井、地沟、电缆沟、化粪池、隔油池、电缆井、弱电手孔井、给排水管网、供暖管网、室外电气)工程。
2.3建设地点:宁县新宁镇马坪村杨湾组
2.4计划工期:29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9年2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9 年12月11日。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房屋建筑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对于被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文明办及司法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由评标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4、网上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19年1月8日至2019年1月14日17时。
4.2方式: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请自行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单位登录”窗口参与网上报名并免费下载文件。
注:首次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须先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单位登录”窗口登录如实录入企业信息,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原件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服务大厅核对后,方可参与投标报名。(信息录入步骤:请阅读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信息库免费登记指南。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月28日15时30分。
5.2递交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竞买)保证金壹万肆仟元整,缴纳截止时间2019年1月25日17时(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缴款账户户名、账号、开户银行请各投标(竞买)人在完成报名后,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投标单位模块自行查询获取。未从投标(竞买)人基本账户转出、未按时缴入系统指定账户的,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同时在庆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zhujianju.zgqingyang.gov.cn/)公示。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县公安局
地 址:宁县新宁镇人民路9号
联 系 人:王鹏博
联系电话:1829344071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宇达工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庆阳市西峰区南大街71号中元建司院内
联 系 人:李生滨
联系电话:13739349628
2019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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