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
无障碍阅读
|
站群导航

庆阳市政府

县区政府

市直部门

庆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宁县盘克初级中学综合实验楼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4-03 浏览次数: 【字体:

项目编号:庆市建招告字【2020】74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县盘克初级中学综合实验楼建设项目,已由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2019】17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县盘克初级中学,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宇达工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内容:新建三层框架结构综合实验楼1幢,建筑面积为2551.64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采暖、通风和照明等工程。招标控制价:6125776.8元。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大规模土方、建筑与装饰、消火栓、给排水、采暖、通风、强电及弱电工程。

2.3建设地点:宁县盘克初级中学校园内。

2.4计划工期:17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0年5月1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0年11月3日。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无。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有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对于被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文明办及司法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由评标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时间:2020年4月2日至 2020年4月7日17时。

5.2方式: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自行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单位”窗口获取。

注:初次注册用户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投标单位”模块,自动跳转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共享平台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并通过认证后,上传相关资料获取文件。已注册成功的投标企业请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单位”模块自行上传相关资料后获取文件。注册咨询电话:0931-4267890。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4月14日9时 30分。

6.2递交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厅。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和公示信息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同时在庆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zhujianju.zgqingyang.gov.cn/)公示。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县盘克初级中学

办公地址:宁县盘克镇盘克初级中学

联系人:王振平

联系电话:18919270258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宇达工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南大街71号(中元建司院内)

联系电话:0934-8898009  13919595459

联系人:陈瑞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