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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湘乐镇湘乐村截污工程及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7-13 浏览次数: 【字体: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县湘乐镇湘乐村截污工程及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已由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宁住建项发[2020]7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县湘乐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县财政自筹解决,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博耀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内容:新建日处理规模100立方米的污水处理站一座,新建附属用房56.6平方米;新建一层钢筋混凝土粗格栅及提升泵房一座;新建水池并完成其配套设备基础;敷设污水管网、雨水管道及室外附属工程等。招标控制价:5746900.10元。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附属用房、粗格栅及提升泵房(建筑与装饰、电气),水池及设备基础(中水池、综合水池、消毒池及计量渠、污泥池、一体化设备基础—土建),室外附属工程(建筑与装饰、室外市政、室外电气、工艺管线),街区管网工程,污水站工艺工程。

2.3建设地点:宁县湘乐镇东门组。

2.4计划工期:9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0年9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为2020年12月6日。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无。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有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对于被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文明办及司法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由评标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时间:2020年7138:30至 7 1718:00。

5.2方式:请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获取。

注:初次注册用户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版块点击“用户注册”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共享平台”操作;已注册用户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版块点击“系统登录”获取招标文件;详细操作流程见网站首页“下载中心”《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人用户手册》。

技术支持:0934-8869129;

注册咨询:0931-4267890。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7 24930分。

6.2递交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厅。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和公示信息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同时在庆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zhujianju.zgqingyang.gov.cn/)公示。

8.联系方式

人:宁县湘乐镇人民政府

  址:宁县湘乐镇湘乐街3号

人:康

联系电话:15294499517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博耀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庆阳市西峰区岐黄大道怡景佳园8单元502室

人:沈洁

联系电话:0934-8279122/18919340911

                                  2020年7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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