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燃气管理条例》 自2022年8月1日起实施
《庆阳市燃气管理条例》经庆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与2022年4月22日通过,已由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6月2日批准予以公布,自2022年8月1日起实施。
《庆阳市燃气管理条例》共8章56条,明确了市域内燃气发展规划与设施建设、燃气经营管理、燃气储备保供与服务使用、燃气设施保护、燃气安全管理与事故处置等内容。明确了市县(区)各职能部门在燃气生产经营中的责任,新建管道安装泄漏自动切断和报警功能的装置,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燃气管道的保护,燃气用户有权就燃气收费、服务等事项向燃气企业查询,瓶装液化石油气实行统一配送,餐饮行业等使用燃气经营单位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管道经营者应当每十二个月对燃气用户至少进行一次入户安全检查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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