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全市住建城管系统“法制建设年” 活动方案》的通知
庆建发〔2018〕89号
庆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全市住建城管系统 “ 法制建设年 ”
活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全市住建城管系统 “ 法制建设年 ”
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住建局、城管执法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有关企业: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动依法治理工作的统一部署精神,有力推动依法行政、普法宣教、执法体制改革等各项工作落实,经市住建局研究,决定在全市住建城管系统集中开展“法制建设年”活动,现将《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执行。
附件:全市住建城管系统“法制建设年”活动方案
庆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3月27日
全市住建城管系统
“
法制建设年
”
活
动
方
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动依法治理工作的统一部署精神,有力推动依法行政、普法宣教、执法体制改革等各项工作落实,结合住建城管工作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紧密结合住建城管工作实际,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为住建城管事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主要目标
以县(区)住建局、城管执法局、局属单位、机关科室以及有关企业为重点,以深入开展全市住建城管系统“法制建设年”活动为抓手,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提高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切实增强依法决策、依法从政、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努力建成法规健全、权责清晰、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部门队伍和标准齐备、制度严格、管理科学、诚信自律、遵纪守法、务实创新的企业队伍。努力推动法制建设、普法宣教、依法治理向基层单位和一线班组延伸,全面提升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法治化水平。努力形成全行业人人争当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的新格局,有力推动全市住建城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一切以群众需要为中心。坚持从住建城管事业发展实际和服务中心工作出发,推动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依规施政、依纪从政,实行法治部门建设与创新、廉洁、服务型部门建设相结合。坚持学用结合、制治同步、普治并举,实行法制建设、普法宣教与依法治理相结合。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切实提高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创新工作理念,拓展工作领域,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式,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四、重点任务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和“全流程”监管。全面梳理行政审批事项,取消非许可审批事项。加大取消和下放束缚企业生产经营、影响群众就业创业许可事项的力度,做好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鼓励创业创新。严格控制新设许可,加强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审查论证。对保留事项,要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建立“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效率。研究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全面梳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推进中介服务行业公平竞争。
2 、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以执法主体性质、依据、职权为主,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尚未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部门、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已经公布的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及时修改完善。建立完善住建城管工作负面清单制度。
3 、完善房地产宏观调控。坚持分类调控。坚持加强调控和发挥市场作用相促进,使房地产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居住需求相适应。建立完善房地产库存和交易监测平台,形成常态化房地产市场监测机制。健全完善新建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和现售备案制度、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制度、商品房交易资金监管制度。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多部门联合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
4 、加强建设市场监管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加快健全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国家关于促进企业深化改革发展的各项政策,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按照“简政放权、方便企业、规范管理”原则,简化前置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监管机构和监管队伍建设,加大对勘察、设计、建设(房地产开发)、施工、监理、商砼生产、燃气经营等企业和人员的监管,依法查处和曝光违法违规行为,提升市场与现场联动监管水平和公共突发事件防范处置、防灾救灾减灾能力。
5 、加强标准化建设实施与监督。按照“放管结合、统筹协调”原则,构建“层级清晰、简明适用、配套衔接”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等新型标准体系。转变管理方式,加快提升标准化水平,强化标准的实施监督与动态考评。梳理整合现行强制性标准。建立标准实施情况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6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衔接。根据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要求,围绕重点工作部署,坚持立法与促改革、调结构、转方式协调配套,进一步拓展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配合的途径和方式,健全意见征求机制,采取座谈、论证、听证、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积极做好行业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衔接,以“良法”推动“善治”。完善相关法规规章体系,加强法规规章宣教、解释工作。
7 、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监管长效机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立、改、废情况,及时清理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实行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并向社会公布。严格规范性文件报批,强化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出台或重大事项决策权限、内容、程序的合法性审查,形成审查意见,及时修改完善,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审议或者提交讨论。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公布。
8 、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以更大力度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公开职责权限、法律依据、实施主体、流程进度、办理结果,更加自觉接受法律、民主、司法、审计、层级、社会舆论等各方面监督。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及时公开事关服务对象切身利益的重大政务信息,切实推进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新闻发言、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信息发布机制制度,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
9 、推行 “ 双随机、一公开 ” 机制。严格落实检查工作“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总体改革要求,不断健全完善职责对应检查事项“四库一细则”(即:抽查工作计划库、抽查事项清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按照“谁主管、谁许可、谁录入、谁公示”原则,通过“平台”定制检查任务,强化随机抽查结果运用,将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转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完善定期检查、随机抽查、专项排查机制,确保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积极推进跨部门联合抽查、随机抽查与信用监管等其它监管方式联动结合,做到“一次抽查、全面体检、综合会诊、精准施策”。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法治化
10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程序、规则。把制度建设和依法决策结合起来,高质量抓好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程序刚性约束。重大行政决策须经党委会议或全体会议、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要如实记录、完整存档。进一步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内部通报、意见征求、顾问咨询、专家论证机制。重大决策事项一律严格法制审查,必要时采用召开座谈会、研讨会、听证会等方式充分听取意见建议。
11 、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完善重大决策公众参与机制。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须广泛征求意见,须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须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单位、社会组织、法律顾问等的意见。全面建立推行住建城管工作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
12 、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全面加强住建城管专家库层级建设,逐步实行专家信息和论证意见公开。凡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一律落实咨询、论证制度,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严防决策违法或决策失误。进一步健全落实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全程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
13 、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制度,选聘专业水平高、公信力强、社会形象良好的专家学者或法律工作者为法律顾问,明确具体责任和义务。起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涉法文书、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办理重大复杂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时,必须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深入贯彻落实《庆阳市人民政府顾问聘任办法》,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台账,实行“一事一咨询”管理,不断促进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保障作用。
14 、推进公职律师试点。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公职律师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在全市住建城管系统开展公职律师试点工作。着力发挥公职律师在参与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工作中提供法律意见、参与决策论证、促进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公职律师所在单位要为公职律师执业活动提供必要保障。公职律师申请开展执业活动、参加培训等履行公职律师职责所需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5 、深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以全面贯彻执行《中共庆阳市委、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庆发〔2018〕2号)为统领,切实严格目标时限,切实做好工作督导,加快落实各级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统一部署要求,理顺职责关系,加强司法衔接,推进重心下移,全面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促进城市高效有序运行。
16 、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健全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快整合完善城市管理领域裁量权基准制度,建立基准动态调整机制。严格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健全行政执法表明身份、调查取证、依法告知、听取申辩、审查决定、送达回执等执法程序,明确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的适用条件,细化规范文书表格和转办、接办、承办、督办以及违法违规线索甄别流程,加大力度,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凡未经审核、审核未通过或审核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得作出决定。
17 、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加快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强化科技装备在项目建设、市场整治、城市管理等方面行政执法中的应用,加强执法音频、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及时配置和更新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装备。遵循“严管、严查、严罚与引导、指导、劝导相结合”原则,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
18 、健全执法检查机制。遵循“谁监管、谁检查”和“属地管理、联动联合、层级监督”原则,推行“四不两直”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检查机制,健全规范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和网格化管理,构建形成“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综合检查、联合检查、层级督查”与“差别化监管”相衔接、相配套的执法检查新体系新格局。以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安全、保障房建设、棚户区改造、危房改造、建筑节能、商砼生产、燃气运行管理和推进落实城管执法体制改革为重点,以扎实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为主要抓手,着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着力推进城市治理。根据专项执法检查和整改落实情况,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综合治理执法督查,逐步提高综治综查覆盖比例。
19 、落实行政执法责任 制。严格确定各部门、各单位、各机构、各科室、各岗位人员的执法责任,健全常态化倒查追责机制。加强监管执法、法制监察机构及其队伍建设,突出执法机构和人员执法行为常态化监督监察,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机制,依法查处和曝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有效发挥行政执法责任制重点联系单位作用,不断总结经验,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有效落实。
20 、健全执法人员管理制度。结合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全面加强执法人员和执法辅助人员规范化管理。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执法人员信息管理、定期培训、清理退出机制,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的,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落实“一岗双责”规定,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倒查与追究机制,强化压力传导、纪律约束,加强职业道德等各方面教育培训,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对于滥用职权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推行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科学合理设计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21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客观公正、便民高效”原则,受理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着力创建服务型机关,健全落实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认真查找服务短板,主动征求意见建议,切实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切实解决服务对象反映强烈的各类问题。及时发现违法违规线索,依法查处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将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活动主体行为纳入法制化轨道。
22 、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复议办法》(部令第25号),健全行政复议体制机制。规范行政复议申请和受理、案件审查、行政复议决定和复议监督等程序,加大针对性宣教培训力度,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发挥行政复议层级监督作用,努力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意见书和行政复议建议书制度。探索推进行政复议工作信息化,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办案效率。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指导,加大行政复议培训力度,切实提高部门复议工作能力。
23 、提高行政应诉水平。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54号),积极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自觉接受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监督。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依法做好行政应诉答辩工作。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不能出庭应诉的,委托相应工作人员出庭,不得仅委托律师出庭。自觉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和调解书,认真研究落实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着力提高行政应诉水平。
24 、规范信访程序。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原则,努力做好信访工作。落实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措施,严格诉访分离与归口办理,加强依法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引导群众依法逐级反映,着力规范信访秩序。推行“阳光信访”、“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的网上接访机制。加强行政调解,明确调解范围,完善调解机制,规范调解程序,切实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六)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25 、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把严守党纪、恪守国法的干部用起来。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对法治观念淡薄、特权思想严重的干部,要批评教育、督促整改,问题严重或违法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26 、完善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核评价制度。加强对干部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能力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促进各级负责人严格履行法制建设、依法治理职责。把法治教育纳入工作人员入职培训、晋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加大考核比重。实行公务员和参照管理人员晋升依法行政考核制度,把能不能尊法守法、是不是依法办事作为入职、入党、考察、提拔的重要依据和参考。推动新提任干部到工程监管、信访维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信息公开、政务服务、精准扶贫等工作岗位锻炼。
27 、加强法治宣教培训。对照落实《关于完善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方案》(庆建发〔2017〕120号)要求。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带头讲法治课,发挥“头雁效应”,中心组或领导干部全年集中专题学法不少于6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要带头讲法治课,年内至少参加2次法治讲座。健全日常学法制度,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方式,每名干部职工自学时间不低于80学时,年内至少安排2次法治讲座,至少组织开展1次法律知识笔试。重大复杂疑难问题,要即时组织开展法治研讨。健全执法人员岗位考培制度,根据实际需要组织举办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执法办案等各类专题培训,组织开展以案释法、旁听庭审、警示教育,把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干部职工岗位培训必修课,列为个人和集体年度考核重要指标。
28 、落实普法规划实施意见。按照《庆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贯彻实施意见(2016-2020年)》(庆建发[2017] 87 号)要求,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学习宣传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学习宣传环境保护、资源能源节约利用方面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规范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城市管理和工程质量安全方面法律法规;深入推进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内法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深化主题活动,丰富活动载体,加强层级督导,深入推进多层次依法治理和法治文化建设。引导社会力量组建普法志愿者队伍,鼓励社会组织和团体在普法教育中积极发挥作用,努力形成社会力量参与法治宣传教育的合力。
(七)全面营造 “ 法制建设年 ” 活动氛围
29 、开展主题活动 。开展法治宣教“十进”即送法律知识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乡村、进网络、进工地、进宗教场所活动,注重发挥企业农民工学校办学优势,增强一线宣教效应。利用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特殊时段集中开展普法宣教主题活动,加强对“安全月”、“质量月”、“12.4全国宣传日”等集中活动的组织领导,精心谋划,丰富内容,创新形式,提升成效。全面开展“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层级创优评先,通过评选“法制建设年”依法办事模范单位、示范科室、标兵企业、先进个人和优秀法制宣讲员,培养选拔一批法治骨干,以先进事迹、工作业绩为依托,组织开展巡回宣讲,进一步营造和形成浓厚氛围,树立积极正面的舆论导向。举办以“坚持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在敬法畏纪遵规守矩上作表率”为主题的书画、摄影、征文、知识竞赛或文艺演出,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住建城管工作氛围,进一步展示系统广大企业和干部职工的良好精神面貌。积极邀请人大法工委、纪委(监察委)、人民法院、检察机关和政府法制、司法部门主讲,围绕“典型案例、法制建设、依法治理”方面内容,组织举办行政复议、以案释法专题辅导讲座。组织开展旁听庭审活动,把行政应诉庭审作为落实法制建设年学法要求的重要场所,组织干部职工参与重要庭审的旁听,进一步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堵塞机制制度漏洞。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参观爱国主义和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专题片,警醒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引以为戒,进一步提高遵纪守法观念和抵御腐败风险能力。
五、工作步骤
全市住建城管系统“法制建设年”活动从2018年4月2日开始至12月10日结束,分5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阶段( 2018 年 4 月底前)。结合本部门、本单位、本科室、本企业实际,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健全措施计划,制定实施方案,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各县(区)住建局、城管执法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及有关企业《实施方案》务必于4月25日前报送执法监察科审查备案。
(二)学习宣教阶段( 2018 年 12 月上旬前)。进一步丰富载体,通过组织开展职工讲堂、领导辅导、专家讲座、集中宣传、咨询讲解、答辩讨论、知识竞赛、有奖征文、主题书画摄影展等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切实推进活动有序有效开展。各县(区)住建局、城管执法局、局属各单位及有关企业要及时通过开展集中笔试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升巩固学习宣教成果。
(三)查摆问题阶段( 2018 年 5 月 -6 月底前)。结合“五项行动”开展,深入查摆梳理本部门、本单位、本科室、本企业法制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特点、范畴进行分类归纳、分级立档、建立“问题清单”,确保问题查全、查准、查实、查透。督促工作人员根据岗位特点,对照机制运行是否顺畅、法定机构是否健全、力量配置是否到位、职能职责是否明确、制度体系是否完备、工作程序是否规范、安排部署是否及时、监管检查是否严格、普法责任是否落实、行政处罚是否公正、案卷评查是否合格、岗位服务是否文明、人民群众是否满意、档案管理是否达标、工作成效是否明显等,认真剖析在工作机制、理念、行为、标准、程序、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扎实开展自查自纠。
(四)整改落实阶段( 2018 年 7 月 -10 月底前)。紧扣实际,认真研究,对照重点任务形成整改方案,明确内容、步骤、措施、人员、时限,主要领导亲自组织,全程跟踪督导,逐条整改销号,逐项建档备查,把法制建设年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倡导开展“规范岗位执法承诺”活动,工作人员逐级签订岗位承诺书,就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廉洁执法向组织作出承诺。
(五)总结提高阶段( 2018 年 11 月 -12 月上旬)。全面开展全市住建城管系统“法制建设年”模范单位、示范科(股)室、标兵企业、先进个人和优秀法制宣讲员层级评选与表彰,认真总结验收,做好迎检准备。各县(区)住建局、城管执法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及有关企业《总结报告》务必于12月5日前报送执法监察科审查存档。各县(区)住建局、城管执法局活动《实施方案》和《总结报告》还要向本县(区)政府抄报,并积极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六、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活动组织领导和检查督导,市住建局成立全市住建城管系统开展“法制建设年”活动工作领导(督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一)领导(督导)小组组成:市住建局局长刘聪同志任组长,副局长牛军祥、王金龙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市建管局长车治军、市房管局长王晓斌、市人防办主任芮安善、市住建局副局长路卫东、市海绵办副主任秦晓宏、市住建局副调研员刘仁斌、区城管执法局长李廷位、市建筑设计院长孔光辉、市供排水公司总经理王明才同志任副组长,上述单位领导班子其他领导同志、市住建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以及市建管局办公室主任杨月荣、市房管局办公室主任张科、市人防办综合科副科长齐全胜、区城管执法局办公室主任郑旭晨、市建筑设计院办公室主任侯金旺、市供排水公司办公室主任张景同志任成员。
(二)领导(督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市住建局人事秘书科、执法监察科组建成立领导(督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法监察科,抽调苗亚平、贺红旗、白博宇、袁铭阳、陆媛同志负责综合协调、督导监察及日常办公,苗亚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市住建局将结合全国、全省“七五普法”推进落实情况中期督查、全市住建系统“七五普法”推进情况中期督查、全市综合执法检查、全市住建系统2018年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督查等,适时开展年中、年底综合督查及评比表彰。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各部门、各单位、各科室及有关企业要把深入开展全市住建城管系统“法制建设年”活动作为年度重点任务,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同深化系统干部作风大整顿、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扎实开展“五项行动”紧密结合起来,同完成全年主要工作目标任务紧密结合起来,同部署,同推进。要把贯彻落实《方案》、推动法制建设、构建法治文化、提升治理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工作经费,整合工作力量,强化督查考核,确保活动效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活动组织开展情况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列入年度述职述廉报告,接受考核评议。
(二)精心组织谋划,统筹协调推进。各部门、各单位、各科室及有关企业要迅速将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统一到落实推动法制建设、依法治理上来,在立足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积极创新和拓展活动形式、载体、平台、阵地,提高针对性和时效性,通过互动取经、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等形式,及时提炼、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探索形成推进法制建设、普法宣教、依法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各级活动领导(督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及时督促检查,加强工作指导。
(三)强化督导检查,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各单位、各科室及有关企业要结合年度重点工作,紧盯时间截点,及时开展综合检查和随机抽查,对查摆和暴露出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坚决防止走过场。要切实加强法制建设和依法治理工作动态信息报送,活动推进期间建立实行动态信息每月报告制度。对于工作滞后、问题突出、消极应付的,要责令整改、启动约谈、通报批评。要切实加强住建城管法治工作理论研究,为推进依法治理提供理论支撑和决策参考。要切实加强宣教引导,充分依托发挥“互联网+传统媒介”优势,搭建常态化宣教平台,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努力营造有利于全面贯彻落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动依法治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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