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政府出台《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步伐。近日,市政府研究出台了《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意见》从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三个方面进行了安排部署。
全市装配式建筑发展按照“市场主导、政府推动,试点先行、有序推进,全面设计、协调发展,积极引进、产业升级”原则,逐步建立适应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政策、技术保障体系和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坚持绿色建筑发展方向,以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为动力,以新型建筑工业现代化生产方式为手段,大力发展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和钢结构建筑,不断提高装配式建筑在全市新建建筑中的比例;坚持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和智能化应用,优化整合设计、生产、施工产业链,提高全市建筑工程技术水平,提升工程质量和建筑品质,实现全市建筑业转型升级。
《实施意见》重点从以下几方面推动全市装配式建筑稳步发展:一是加强试点引领。以西峰区为中心,辐射带动庆城县、环县、华池县、宁县、正宁县、镇原县、合水县等七县全面发展装配式建筑,力争到2022年底,各县(区)分别完成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1个,装配式建筑占城镇同期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0%以上;到2025年,完成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2个,装配式建筑占城镇同期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以上,并逐年提高比例;培育、建设1—2个省级装配式产业基地,争创2—3个省级示范项目,培育发展2—3个能覆盖全产业链的工程总承包企业,争创国家级、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示范城市。充分发挥设计单位的先导作用,改变传统设计理念和流程,设计、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推动设计、生产、施工一体化、产业化发展,加快形成产业体系,激发市场主体内在动力,提高人民群众认可度,引领全市装配式建筑有序发展。二是抓好项目建设。从2021年开始,对政府投资新建的文化、教育、办公、卫生、体育、康养、移民搬迁、新农村建设、交通等公共建筑,以及具备条件的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和城市综合管廊等项目建设鼓励采用装配式建筑;鼓励商品住宅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造;大跨度、大空间、100米以上的超高层建筑、市政桥梁和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推广应用装配式钢结构;结合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在农村推广实施装配式钢结构等新型农房建设试点工程。三是建立产业基地。在发展壮大本地新型墙材企业的基础上,通过招商引资、合作联营等方式,吸引省内外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钢结构生产企业在西峰等工业园区建立装配式生产基地;鼓励、扶持有条件的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设计企业和新墙材生产企业转型升级,逐步拓展钢结构产业链,形成以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新型墙材为主导的集成供应基地、园区电商服务平台及装配式建筑技术研发中心,打造科研院校、行业协会、企业协作的产、学、研一体化产业示范园,不断提高部品部件的标准化、通用化和生产水平的规模化、信息化。同时,还提出了加强科技创新,提高集成技术水平;完善标准体系,促进装配式建筑规范化、标准化发展;创新建筑设计,加大装配式建造技术应用;加强装配式建筑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应用智慧智能技术,提高信息化水平;推行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构件生产一体化总承包模式;加强产业工人职业技能培训,培育专业人才队伍;加强规划用地保障,加大财税金融支持,优化综合政务服务等方面的工作任务。
《意见》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各相关单位的责任和目标任务,为全面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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