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房产服务中心简介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市房地产行业管理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房地产业、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研究拟定全市房地产管理、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具体政策措施、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全市住房保障工作职责。负责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设和管理;参与审核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组织实施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负责市直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和廉租住房改造、管理和维修。
(三)承担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各县(区)房改工作,负责市直及中央、省属驻庆各单位住房补贴审核、发放工作;负责市直及中央、省属驻庆各单位房改资金、已售公有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督。
(四)承担全市房地产市场管理的责任。承办全市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和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资质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培育、发展房地产交易和租赁市场,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及销售、评估、测绘、经纪、交易、租赁等行为;承担房地产开发项目预、销售许可证件、资料的核发办理工作;负责市、区房地产租赁登记备案。
(五)负责全市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承担市、区房屋产权登记、权属变更管理责任,指导县区房屋产权产籍管理;负责核发市、区有关房屋权属证件;管理房屋产籍档案;代办、协征房地产契税。
(六)负责全市物业管理工作。协调处理物业管理纠纷,查处违反物业管理法规的行为;监督全市房屋维修资金的管理、使用;承担市、区房屋维修资金的缴存、管理和使用。
(七)承担全市住宅与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参与住宅小区总体规划方案评审;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城市房屋市场指导价和公有住房租金标准,并监督实施。
(八)负责全市房地产行业职工培训和房地产开发、中介服务机构、物业管理企业人员的资格管理;负责全市房地产行业统计和市场信息预警、预报。
(九)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庆阳市房地产管理局(庆阳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5个科(室):
(一)办公室
督促协调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工作;承办综合性政务事务工作;组织起草相关综合性文件材料;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人事劳资、财务内审、计划生育、工青妇、提案议案办理、信访、行政复议等工作;承办局机关财务资产、后勤服务等工作。
(二)住房保障和房改科
指导全市住房保障、棚户区改造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订有关政策、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指导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负责市政府组织的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收购、分配和销售工作;负责无房职工和住房面积未达标职工住房补贴发放工作;负责房改档案管理和房改资金的缴存、提取、核算、使用管理工作。
(三)开发市场管理科
指导全市房地产开发经营市场管理工作;拟订全市房地产开发建设有关政策规定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和监督管理;承担城市住宅与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工作;参与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方案评审;负责全市商品房预销售管理,核发市、区商品房预售证件,查处预销售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全市房地产行业统计和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及信息预警、预报。
(四)交易市场管理科
指导全市房产交易市场管理工作;拟订全市房产交易有关政策规定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房地产估价、经纪、咨询等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审核申报房地产评估机构资质,办理房产中介服务机构资格备案;协同不动产登记部门指导房屋登记工作;监督指导全市房屋测绘工作,负责市区房屋测绘成果备案;协征房地产契税及有关税种。
(六)物业管理科
指导全市物业管理工作,拟订全市物业管理有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全市物业企业资质申报和监督管理;参与新建住宅小区的竣工验收和物业移交工作;负责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收缴、核算、使用等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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