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庆阳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提出的D243号“关于加强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黎云委员:
您在2024年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提出的D243号《关于加强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应统筹兼顾,合理分配,重点向弱势群体倾斜,提高城区的保障性住房供给率”建议落实情况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2022年制定印发了《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方案》(庆政办发〔2022〕53号),启动了庆阳市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等项目,不断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积极解决困难群众、青年人、新市民等群体住房问题。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充分吸纳了您的建议,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科学制定分配方案,提升保障性住房供给量。一是完善分配机制。起草了《庆阳市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提出了面向弱势群体的配租政策,计划近期提请市政府审定印发执行。二是加快项目建设。加快实施市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计划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6210套。截至目前,一期项目8栋楼已全部封顶,正在进行室内装修与室外保温工程,预计2024年后半年建成投用;二期项目正在组织有序实施。
二、关于“尽量多建成本较低的多层楼房,少建成本和后期运行费较高的高层楼房,使销售价格更加适应困难群体”建议落实情况
我们充分吸纳了您的建议,积极衔接自然资源部门调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容积率,大力推行装配式建筑,有效降低了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成本。目前,市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按照用地容积率1.8、建筑密度21%、绿地率30.04%执行,层高均控制在12层以下,有效降低建设和运行成本。
三、关于“引入现代化管理理念,加大科技新技术的应用,注意引进太阳能供热等新技术,降低住房使用成本,确保工程配套设施和相关公共设施设备齐全,同步解决好供水、供暖等问题,确保正常运行入住”建议落实情况
我们充分吸纳您的建议,推动市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采用新工艺、新材料,积极完善水、电、气、暖、信、路等基础设施和社区、物业、养老、托幼等公共设施,确保设施齐全、功能完备、入住便捷。目前,市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已完成水、电、信接入和道路建设,实施了供暖、供气、排水报装,项目竣工验收后同步入网使用,同时计划配套建设幼儿园2座、社区服务中心1座,提高租户的舒适度。
四、关于“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与旧城区改造结合起来,科学选址,逐步消化‘城中村、村中城’现象,避免边缘化现象,为困难群众再就业提供便捷服务”建议落实情况
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重点推进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等工作部署,将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紧密结合,科学确定保障性住房、安置房等项目用地选址,力争做到就近保障、就近安置。持续推进“住房+保障”体制改革,健全完善“租售并举”的住房保障制度,积极推进回购已建成未销售存量商品住房作为保障性住房工作,完善配套服务设施,盘活商品房存量,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为困难群众再就业提供便捷服务。
五、关于“用足用活国家的政策规定,科学设计户型,可采用政府补助和个人出资相结合的办法,适当扩大保障性住房面积,切实解决低收入居民的实际生活问题”建议落实情况
我们将积极向国家和省上汇报争取,探索试点政府补助和个人出资相结合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模式,推动以家庭人口核定保障性住房面积的方法,努力解决更多类型低收入家庭的实际住房生活问题。
六、关于“应出台科学的分配方案,严格工作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力争全程实施监督,避免人为误差,多建房、建好房、分公平、住舒适,促使保障性住房能够惠及低收入群众”建议落实情况
我们正在研究起草《庆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市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一期)房屋分配方案》,初步提出了集体承租与个人承租相结合、集中分配出租与临时分配出租并行的分配方式,重点解决新就业大学生和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无房新市民、青年人及困难群体住房问题。严格实行招租公告、个人申请、资格审查、核准公示、集中配租的分配流程,并对分配流程进行全流程监管,确保保障性住房分配公开、公平、公正,真正惠及符合条件的低收入群众。
非常感谢您对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事业。
庆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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