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庆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主要由基本情况、主要工作、公开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收费及减免、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存在不足及工作打算等情况。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庆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切实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职责,全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相关政策、政务信息的权力。
(一)加强机制建设,健全工作机构。为进一步规范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将保密审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年度报告等管理制度,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管理支撑,并按照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成立了市住建局信息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12345”政府政务热线(市长热线)信息补充、转办和市直住建系统政务公开及网站平台建设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了机构,理顺了管理机制,保障了工作正常运转。
(二)强化学习交流,确保工作开展。为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保障政府信息工作规范运行。年内,我局以“主题党日”暨“建设大讲堂”活动为平台,专题安排了政务公开相关课程。并派出工作人员参加省、市各级政府和业务部门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学习经验,掌握方法,促进工作,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夯实了基础。通过网站宣传、张贴横幅、文件转发、专题学习等途径,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多方位、全覆盖式的宣传学习,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舆论保障。
(三)强化事项梳理,完善权力清单。对照《甘肃省住建系统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梳理完成全市住建系统各类行政审批事项66项,“一网通办”事项66项,“最多跑一次”事项41项,中介服务事项10项,并通过甘肃省政务服务网、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正式向社会发布。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牵头梳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搭建审批平台,促使各类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20个工作日以内,并通过相关媒体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公示。
(四)畅通信息渠道,强化信息公开。认真落实“12345”市政府政务热线(市长热线)工作要求,及时更新全市住建行业各类信息,有力的支持了热线运转。依托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平台,动态公开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并在我局门户网站上设置政务公开专栏,做到了动态滚动更新。充分利用甘肃政务服务网、庆阳政府网、庆阳市建设网和庆阳市住建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和平台,及时主动公开工程项目审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等信息,切实加大了主动公开力度。同时,增加网络、电话、传真等多种政务信息获取途径,不断完善政务公开获取方式,确保政务公开的完整性、及时性、便民性和合法性。
(五)完善公开制度,严格保密审查。为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保密工作,我局成立了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保密专干,健全完善了《庆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庆阳建设网站信息发布和保密条例》等规章制度,形成了完备的保密工作审查体系和责任机制。同时,要求各部门、科室结合自身实际完善公开制度,对需要公开的信息严格落实初审、复审、签发等三级保密审查报批,切实做到了“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局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744条。其中,在甘肃省政务服务网等平台主动公开项目审批、资质办理、招标投标等信息298条,在庆阳建设网等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策解读、项目建设、任职资格、财务管理、行政执法等信息1310条,推送公开信息434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846 |
-548 |
298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8 |
+21 |
29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始终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了申请程序、申请部门和联系电话,畅通社会各界了解政务信息渠道。2019年,我局依申请公开各类信息101次。其中,工程档案查询96次,项目审批手续办理4次,棚改征迁1次。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 公益 组织 |
法律 服务 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 |
76 |
0 |
0 |
18 |
0 |
10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76 |
0 |
0 |
18 |
0 |
9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5 |
0 |
0 |
0 |
0 |
0 |
5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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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7 |
76 |
0 |
0 |
18 |
0 |
10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未进行收费,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2019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负责的工作,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个别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不够到位,依法公开、主动公开信息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在实际工作中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理解还不够深刻、把握不够精准,致使信息公开的全面性落实还不够到位;三是政府信息公开专职工作人员数量不足,尤其对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信息加载还不够及时。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思想认识,加强有关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加强业务培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作为常态化培训科目,不断加大培训力度,扩大培训范围,普及政务公开理念及基本知识。同时,进一步加大内部沟通和对外交流频率,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
(二)规范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务信息的界定,不断完善主动公开信息目录,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效率,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了解政府信息。
(三)建立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的内容,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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